136、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
136、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 (第2/3页)
到的‘独眼’的消息奉上了。
从T国当局这么多年查到的信息来看,这个‘独眼’,还是个极有故事的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
这句话用来形容‘独眼’,再适合不过。
‘独眼’原名马克.乔森,六岁时,父母车祸双亡,有个精神不正常的奶奶,根本无法照顾到他,本来按照他的遭遇,多半会被送去福利院,但跟他家有龃龉的邻居,从中做了手脚,导致他无法被福利院收养。
年幼的马克做过童工,卖过报纸,跟狗抢食被咬,几乎去了半条命,再大一点有力气干重活了,被克扣工资,被有变态嗜好的老板虐待,童年的‘独眼’受尽虐待,几年时间里,他身上的肌肤,几乎没有一块好的地方。
十三岁的时候,他杀了虐待他的那个老板一家,携带从老板家搜刮来的一笔钱财潜逃邻国,靠着那笔钱做了小买卖,跟着一个拳馆老板学拳,十八岁的时候回国参军,那时候对外宣称奶奶精神正常的时候,拿钱送他出国了。
而那个老板的谋杀案,至今未破,谁能想到,当年一个十三岁的人,敢杀人呢?而且还是一杀杀的一家三口。
参军后,有拳击功底的‘独眼’,很快一枝独秀,在部队里出了名,进了特种部队,一度立功,拿下不少军工。
军衔在身,办事就容易的多了,‘独眼’拐弯抹角搞垮了当年的邻居一家,女主人流落街头,被人侮辱致死,男主人是被人乱刀砍死,刀刀不致命,生生看着自己血流而死无法求助。
最惨的是邻居家还未成年的女儿,被买到邻国贫民窟的街灯区,两个月,被生生折磨致死。
大女儿因为远嫁,还没等‘独眼’实施报复,就因为违反军纪,被军队开除,并驱逐出境。
‘独眼’后来加入了国际雇佣兵,雇佣兵的队伍里,有一个来自华夏的女人,准确说,这个女人是加籍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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