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迷失 第二十章 文人会社

    第一卷 迷失 第二十章 文人会社 (第3/3页)

供私人服务的地方。

    我这个厨房帮工的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帮厨师洗洗菜、烧火,把烧好的菜从厨房里拿出来,放到客人的桌上。待客人走了以后,我就得赶紧把桌子收拾干净。而楼上的厢房我是不用上去的,如有客人包了厢房,传菜、收拾等工作,由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去做。这小萝莉叫小晴,长着一张圆脸但身材跟豆芽菜一样的扁平没看头。

    厨房帮工这份工作听起来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对我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虽然我在现代里也曾到过餐馆端过盘子,但古代的餐馆跟现在的很不同,这个年代用的餐具不是陶瓷制品就是青铜器,动不动就来个烹羊什么的,要把整个大大的铜锅捧出去,重得要死不说还会一不小心就把手给烫了。更加上,我的工作范围还包括烧火,现代的炉头基本上是用煤气的,我哪有机会用木头烧过火?

    把炉火弄灭了不知多少次、被江厨子狠涮了好几回后,我依然还没有学会怎样烧火。被我蠢哭了的江厨子在无计可施下,只得喊小晴来烧火,把我踢到楼面去干活。我想,若继续在厨房呆着在江厨子的面前晃荡,他很可能控制不住自己把我当羊给炖了。

    出去楼面干活以后,我有新的发现:原来这里的人吃饭是用手,而不是筷子。之前在庄大妈家没看到筷子,还以为是她家贫买不起,但现在在这么一大间营业场所也没有看到有筷子,看来筷子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完全普及,只是局限于某些地区使用。

    我又发现,这个年代的文人很流行穿那种上窄、直至手肘处开始变宽的拖地长袖上衣。这种上衣左右交搭,腰间处用腰带系着;衣服的下摆长至小腿处,露出遮住脚面的素色内裙。而这班文人好象也很喜欢带帽,他们所带的帽和市面上所见的其他人的帽不一样。那种帽子是黑色的,一个起码有五寸长、长且窄的圆筒帽身套在头顶的发髻上,顶端架着一块用黑布包着的长方形、薄薄的硬状物体,前高后低的架在帽身上;帽身的下端有一条细长的或金属体或竹枝又或玉条,穿过发髻,在帽的左右穿出一截,两根黑色的布带各在上面缠绕几圈,垂下来系到下巴下。

    这种被他们称之为“冠”的帽子,以我的眼光看来,实在又土又土还没品味,换了是我,打死都不会将这么一顶玩意戴到头上。但对那班文化人来说,这顶“冠”好象是很值得骄傲的“读书人”象征。不过我觉得,这种流连于烟花之地乐得像个二傻子般的“读书人”,应该都是些没多大作为的无志之徒。

    在我完成手头上的工作,又没其他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站到一旁静静地看热闹。这班“才子”们,来春乐居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姑娘们和其他文人前显露自己的文采或琴艺。作了一首新诗又或作了一首新曲,也要隆重其事地吹嘘一番。

    这不?此时就有一个穿灰色衣服的什么公子站出来了。只见他得意洋洋地站起来,清清嗓子,提高声音说:“诸位,在下昨日灵感所至刚作一篇新作,请诸位品评。”他拍拍手,一个书童模样的少年从旁边的竹箱里拿出一卷竹卷,双手捧起递给灰衣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