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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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村落 (第1/3页)

    在城里住了两个晚上,一大早,张晓珲跟着大伙儿一起回乡下的村里。

    他昨晚听他爹给他详细讲解了村里的大概情况。

    村子叫莘庄,因为有一条河在村后流过,莘庄成为村落应该有一两百年了,只是因为长年战乱,在张家迁来之前早就满目疮痍,人口飘零。

    张家迁入的时候也有别的家族同时迁来,所以莘庄是一个杂姓混居的村子,除了张家,还有刘家、陈家、孙家几个大姓。

    虽然刚迁来的时候大家都差不多,也有些家族是几兄弟一起迁入的,但是几十年下来,张家慢慢发展成了村子里最大的家族,张老爷子是张家族长,也是莘庄村长。

    不管他爹怎么把功劳归结为他曾祖父母治家有方,在张晓珲听来只有一个原因:老张家实在是太能生了。

    当年曾祖父母带着兄弟三人千辛万苦来到莘庄,一家子五口人,到他祖父这一辈,他祖父生了七个孩子养活了五个,留在莘庄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大家子十六口人,他二爷爷因为老大老二都是儿子,现在连曾孙都有两个了,他家人口最多,超过二十个,而三爷爷的孙子辈也比张晓珲要大,都该成家了的。

    张晓珲有点疑惑,一个家族里男丁这么多,不需要服兵役的吗?还有徭役。

    花钱。张德源解释,目前朝廷并不缺兵源,但是缺钱,所以只要交钱,便可以抵消分派到各个家族里的征兵和徭役的份额。

    而张家每年的收成里,这部分的资金储备必须留下,雷打不动绝不能动用,宁愿少吃一顿饭也要攒下这笔钱。

    张晓珲心下了然。

    在冷兵器时代,普通人上战场,能活下来的可能性不足五成,再加上各种不可预见的危险,去当兵十有八九是回不来的了。而对于一个家族来说,保有人,特别是男人,才是家族壮大的必要前提。

    可是人再多又有什么用?被屠村的村子未必就没有张家这样的大族,一旦对上嗜血的恶狼,无非就是更多的待宰羔羊罢了。

    张晓珲坐在他四叔的车辕上一路往南出了城门。张德源因为要备考接下来的举人考试,没有跟着回村,昨晚已经先去了往南三十里的永安城的书院了。

    莘庄位于邺城西南方向,离邺城也不过十多里路,离南边的永安城更远一些。

    出城走在路上,张晓珲一路观察着地形。

    邺城西边有一道高大的山脉从北边一直绵延到南边,东边也有错落的山岭,城池的周围分布着零落的村子。

    这么看下来,邺城就好似一座孤城耸立在一片盆地里的平原上,除了城池完全无险可守,看来设城的目的除了御敌,还有就是为了让新迁居的移民心中安稳,愿意一直留下来垦荒种地。

    张德进注意到张晓珲一路默默不语光看景心中疑惑,他这个大侄子一夜之间好似变了个人,他开口问:

    “珲哥儿,你不是常来邺城的吗?咋还看不够景咧?”

    张晓珲收回看向西边那道山脉的目光,转过头对他四叔笑了一下。

    听他爹说这个四叔才26岁,比他还小两岁,人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

    张晓珲知道他说的自己经常来邺城是什么意思,在他来到这里之前,原先的张晓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他妹妹深恶痛绝的——进到那道山脉里打猎,然后把猎获带到邺城或者永安城出售。

    张晓珲六岁的时候就拜了一位骑射出众却不幸伤了腿的老兵为师,那老兵感念他外祖父悉心救治,教导他也十分用心,加上他自己喜欢勤学苦练,因此张晓珲的箭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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