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章 水村山郭酒旗风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章 水村山郭酒旗风 (第3/3页)
无路之时遇到了遭人遗弃的你,真是缘分啊,可惜我自身都难保,你被我发现是幸也是不幸,能不能一起活下去就看我们的造化喽。”张老头顶着凛冽刺骨的夜风,低声道。
于是他带上了婴儿,并随祖籍起了个名字——应觉。
“唉。”应觉叹了口气,没错,眼前这个猥琐老头就是自己的养父,人生黑暗啊。
“臭小子什么表情,是不是想挨揍?”张老头胡子乱吹,一巴掌拍过去,“去喊小陈,饭菜早就热好了。”
应觉揉着肩头,一边应道,一边跑去大堂喊小厮,这个面相青雉神情木讷的小少年嗯嗯点头,放下手里已被咬秃的笔杆,走出前台,应觉顺手提上两把凳子回到内堂,张老头正端了碗筷过来放在桌上,嘲笑道:“看样子今天你又要毫无收获了吧,自吹自擂倒是有一套,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还不是跟你学的。应觉心道,但没说。
“别急,时限还有俩天呢。”等小厮和张老头落座,应觉夹了块豆腐放碗里,白米饭被浓郁的汤汁染上一层赤色,他扒了一口饭,边嚼边道,“我今天就能抓到它。”
张老头端着碗斜眼看过来,“真的?若是你没把握住机会,可别怪我不让你出去。”
“那是自然。”应觉笃定道。
这所谓的时限,说的是张老头给他的一个任务:不借助外力,七天内猎杀传闻中活跃于永歌山林内的“黑色闪电”。而任务的奖励,则是应觉一直所向往的。
踏出这方偏隅之地。
当年在道旁密草中捡到那个婴儿后,张老头带着他流浪至永歌,接着在这开了个杂货店,于是应觉依山而长,伴林而活,如今已过了二十年,长这么大他只出过永歌一次,还是偷偷跑出去的,回来时差点没被张老头打死。
从小应觉就是镇里的孩子王,领着一群小孩子调皮捣蛋横行一方无人能治,但很多孩子年岁还小时就随父辈出去讨生活,应觉身后的兵越来越少,到现在他已是一根光杆将军,家里也无田可种,只有一个卖杂七杂八东西的店子,生意还说得过去,在商货旺季之时,应觉就在店里帮下忙,其他时分要么随李叔去打猎,要么独自四处逛山踏林。
所以当张老头跟他说,只要完成一个任务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就再也不限制他了的时候,应觉心中是激动可想而知。
难得张老头抽了风大发慈悲,这机会他可不能浪费。
...
桌子上摆着几样普通的家常菜,虽然简单,味道却没得挑,至少不比镇上那些餐馆差,“也不知道你一个糟老头子是怎么练出这份手艺的。”应觉嘀咕道。
“又找打?”张老头一瞪眼,“想当年我混中原江湖的时候,可是号称全能的顶级天才,做饭只是我才能的极小一部分罢了,哎,说了你也不懂。”
说着,张老头轻叹了口气,满脸缅怀之色。
“吹牛可以,但不要太过啊,你问问陈非看他信不?”应觉撇了撇嘴,道。
小厮叫陈非,也是外乡人,来店里好几年了,应觉跟张老头日常斗嘴的时候,小厮就在一边默默听着,低头扒饭,也不说话,脸上表情始终木木的,这时听到谈论到他,小厮抬起头来,擦了擦嘴角的饭粒,认真道:“我信的。”
张老头哈哈大笑,应觉一脸无奈。
“等会把碗筷收一下,别老是甩手走人让陈非弄。”张老头呷完碗里的汤,放下碗道。
“没问题。”应觉回道,张老头再三确认应觉没有偷溜的意思后,起身离去。待小厮也用完餐,应觉左掌横端着自己的碗,身躯前倾,右手往桌上一扫,顿时那些碗碟一个不落地齐齐飞起,交替叠在左手碗上,没洒出半点残汤,应觉神色平淡,随手抄起剩下的三双细竹筷。
此时他脑中想的是那自永歌猎人口中传出的“黑色闪电”。
终于可以出门去闯一闯这个江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