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苟家有儿

    第一章 苟家有儿 (第2/3页)

,将更是难如登天。

    这个被他占据身体的家伙,执念怕是要落空了。

    少年心中再一次叹息。

    “哎,罢了罢了。”

    “既然占据了这具身体,那么也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前身这个未了的心愿,就由自己代替完成吧。”

    既然要替前身完成遗愿,那么名字就是唯一的线索和凭证,自然..是不能改了。

    再次陷入愁绪中,少年认命般再叹一口气。

    “该死的....我果然是个心软的男人吗?”

    不如意事常八九,

    可以语人无二三!

    比如我叫苟日德....

    关于信中的那个“为父”,少年只希望对方长命百岁,不要走得太早。

    .....

    监院,类似于前世的孤儿院,这是苟日德所了解为数不多的信息之一,对于这个新世界,他既好奇,更多的是忐忑。

    他所在的地方叫做黄水镇,也被当地人称之为“荒镇”,镇上人不多,但也不少,至少各行各业都有,也算“五脏俱全”,走商的,贩足的,务农的,唱戏说书的....还有监院和监院的护师,夫子,还有佣兵,以及衙门的人。

    后三者,属于是“人上人”,至少在苟日德看来是这样的,特别是佣兵和衙门里的大人。

    那些都是有大本事的人。

    佣兵们不常见,高来高去的。

    衙门的大人倒是偶尔能看见,但也不敢靠近了看,那些家伙,可随时都带着刀。

    除了那些体面人,而像苟日德这样没什么谋生手段,连饭都吃不饱的,黄水镇上也有很多。

    苟日德不但是其中之一,而且算是混的最惨的。

    前身是个乞丐,但他现在已经决定转行,准备放弃“要饭”这门光荣的职业。

    所以,他现在是,一名被饿死,又活过来,又即将被再一次饿死的...乞丐。除了乞丐,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形容他当下的处境。

    荒镇本就穷苦,镇民们也算不得友善,他一个既无人脉,又无本事的孩子想要生存下去,就显得极其的艰难。

    但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他堂堂一个异世来客,岂会就这么容易屈服于生活的淫威。

    狗有狗道,鼠有鼠道,面对生存,苟日德,亦有他自己的道。

    ...

    “咕噜咕噜。。”

    肚子抗议的声音响起,提醒着思绪飘飞的苟日德,是时候该出去觅食了。

    “嘎吱”一声牙酸的声音响起,木门“呻吟”着被推开,苟日德迈步出了自家狗窝一般的居舍。

    也不管那半掩的破烂木门,索性,这破屋恐怕连贼都懒得光顾,毕竟瞎子可做不了贼。

    .....

    黄水镇街上很热闹,正值晌午,街上的人络绎不绝,不多时,苟日德便发现了自己此行的目标。

    那是一个卖黑面包的小摊。

    根据经验,要是这个小摊收了工,他便要饿上一天,因为周围摆摊的可就这一个老头儿,其他的摊贩,都是年轻有力的。

    “特么的,混口饭吃可真不容易。”

    苟日德在人群中咬牙切齿的嘀咕一句,然后开始寻找动手的时机。

    本来监院出来的孤儿也不用这般“艰难度日”,虽然没有家庭做靠山,但一般监院的孩子都会跟着监院里的护师学几门手艺,到了岁数怎么也能自力更生,不至以被饿死。

    但苟日德不同,他在监院什么本事也没学,所有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念书上,原因是那封羊皮信。

    起先读书是为了识字,想从羊皮纸上看出自己身世的端倪,后来读书,是因为信上说,要修心正性,立德立行,而这些,却又都是读书人的事,不读书,何以明事理,立德行。

    这是信上那“为父”的训诫与期望,被之前的那个苟日德视作人生目标。

    所以苟日德刻苦读书,立志要做一名读书人。

    所以,当苟日德出了监院之后,沦为一名光荣的乞丐。

    书里的东西,在这鸟不拉屎的荒镇,很明显换不来一日三餐。

    ...

    喧嚣的叫卖声,吆喝声,统统被苟日德自动过滤,现在他眼中,只有那卖黑面包的老头,以及小摊上那诱人的黑面包。

    老头身材黑瘦,这与荒镇大部分人的特征类似,那是缺乏营养的表现。

    老头看起来有些忧心,因为从早上到现在,总共才卖出去三块黑面包。

    三个黑面包的价格是一个铜钱,每日一个铜钱的话,那可养不活一家子人,更何况老头儿一家七口,人丁异常的兴旺。

    身上有多少铜钱,往往意味着你能活多久,还有你的父母,妻儿,铜钱,等于寿命,这是小镇里大部分人的共识。

    老头儿摇着扇子,吹拂着脸上连绵的汗,这一丝清凉是烦躁时唯一的慰藉,虽然初入秋,这晌午间的烈日还是很折磨人。

    忽然,老头儿目光一转,忽的瞥见旁边犄角旮旯处窜起一个黑影,他先是吓了一跳,但当他看清黑影的面目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又变的怒不可遏。

    “又是你这个小兔崽子,天杀的别过来!”

    老头儿话刚一喊完,那黑影眼见自己被发现,动作间却是更快了,脚底似抹油般,一眨眼就来到摊前,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速,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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