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鲜鲜出事

    第三十五章 鲜鲜出事 (第3/3页)



    “那张床可是我选了好久的。我都还没正儿八经的睡过呢。”

    方竹不说话了,只是可怜兮兮的看着他。

    简易马上举白旗:“好了,好了。我答应。”然后一把将眼前这个一周里瘦了一圈的人揽进怀里。不过,他又补充道:“仅此一次。”

    她在他怀里闷闷地嗯了一声。

    鲜鲜出院后,方竹回公司上班。她打开笔记本,看工作记录。一翻开笔记本,她先是楞了一下,然后捂着嘴笑了。

    她看到记录着工作那页,每一项工作后面都写上了该项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笔记一看就知道是简易的。而她暖心的不只这个,在那页本子空白处,还画了一个笑眯眯的皮卡丘——她最喜欢的卡通形象和两个字:加油。

    后来,她问他:“为什么不把我的工作安排给其他人?”

    他:“他们都很忙,不忍心再给他们加码。”

    “你不忙?”

    他伸手捏住她的脸颊,说:“非得要我说出来,你是我的人,你的工作就是我的工作。我不做谁来做?”

    他爱她,不只爱她的优点,也包容她的缺点;能跟她分享成功,也能跟她一起承担责任。

    知道要上班又要照顾病人很累,那一个月的时间里,简易除了每天接送方竹上下班外,周末的时候还会采购一大堆东西送过去,送到就走。

    方竹知道他是为了避嫌,也不留他,每次两人在车上呆一会儿就分开。她想过了这段时间再慢慢补偿他。

    鲜鲜出院的当天,简易到医院将两人接上然后送回家后就离开了。看简易离开,鲜鲜天真的问方竹:“简总怎么走了?”

    “他回家去了。”

    “你们不住一起?”

    “说什么呢?”

    “他们都说你和简总……”

    “他们说什么?”

    “说你们在同居。”

    “他们说什么你都信?”方竹早就领教过某些人造谣生事的厉害,所以也不觉得惊讶。她一边往冰箱里放东西,一边跟鲜鲜说:“我们只是在谈恋爱而已。”

    “谈恋爱不就要同居么?”

    “谁说的谈恋爱就要同居?”方竹觉得有必要纠正一下眼前这个单纯孩子的认知,“恋爱是同居的前提,但同居不是恋爱的必然结果。恋爱到了一定的阶段,同居,然后结婚是一种理想的过程。或者恋爱到了一定的阶段,不同居,直接结婚也可以。但如果恋爱了,同居了,最后没有结婚,怎么办?”

    鲜鲜摇摇头。

    方竹继续:“恋爱时间可长可短,最多也不过几年,但余生很长。为了长远的幸福,我们应该多花点时间来看看对方是不是可以相守一生人,确定是的话可以同居;如果不确定,还是缓一缓,免得分手的时候痛苦。同居这件事,有利有弊,尤其对女孩子来说,弊大于利。所以同居需谨慎,懂了吗?”

    鲜鲜没有回答,她仔细地咀嚼着方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