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天刈 童玉宸2

    第九十七章 天刈 童玉宸2 (第2/3页)

之前的盟约,惜不能履行,劝她换个更可靠的可心人,早日忘却这份情谊才好。

    简直就是“擒”兽。(擒非错字,是为了屏蔽敏感,以后遇上同样情况,都用同音字替代,望知)

    骗人感情,骗人钱财,钱到手后,就翻脸不认。

    之所以绿珠坠楼前,先将珠宝撒入水中,就是为了让对方后悔吧?

    无奈的是,信上并无署名,字里行间连一点可以推敲其身份的字眼都没留下。

    做得这样滴水不漏,让久经沙场的童玉宸心里划过一丝感觉,这男人不光薄情寡义,可能还是个计划周详,处心积虑的惯犯。

    但这不过是揣测,没有证据,便没有实际的意义。

    证据高于一切,带他入行时,父亲就再三叮嘱。

    手握权力的人,容易因为权力而迷失,主观会蒙蔽很多细节,这对查案无利,必须灭私情,存公义,而非由心。

    这是父亲办案多年的经验总结,他一直紧记于心。

    信纸上有股淡淡的香味,很罕闻。仔细嗅了嗅,人突然心跳加速,面红心悸,他立刻恍然大悟,将信纸搁在案上,不再去闻,然后立身而起,四下游走,以驱赶那股香味的后劲。

    好厉害的迷魂香!

    他边走边想,就不知这是薄情郎留下的,还是绿珠自己的了。

    活动了一会儿,身体的热乎劲儿渐渐散开。

    俄顷,属下将捞上来的宝物呈在木盘里送了进来,排开搁在琴案上。

    他走上前一端,这些宝贝件件价值不菲,其中有一件格外扎眼,是个掌心大的玉环,白脂质地,透可见光,湿润细腻。

    倒不是此物格外珍稀,值得他高看一眼,而是此物的原主人,他竟然认得。

    这玉环原本属于中京府尹毕鸿毕大人,只在重要场合,他才会佩戴,身为亲信,童玉宸自然知悉。

    但府尹大人为官清正,恪守典律,并无“狭”妓之风。

    就不知此物为何会出现在物证之列了。

    难道是小偷偷走后,转赠给了绿珠?

    可哪家的小偷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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