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王于兴师

    第二十二章,王于兴师 (第3/3页)



    每个方阵前面,都站着三排弩兵,他们手中的弩是刚刚制成的,很多都没有上漆刨光,看起来并不好看,但已经可以形成密集的杀伤力了。弩兵身后都背着五枝弩箭,箭头映着月光,如同野兽的钢牙。

    每人五枝箭,确实不多,毕竟他们立足的时间太短,能制成几千枝弩箭,已经很不容易了。

    弩兵后面,是三排长矛手,手中的长矛约有两丈长,超过了两个成人身长。这三排长矛手后面,是枪兵和戟兵。他们是军阵的主体。

    大秦士军以前是不用枪的,战国时候,后世的枪型还没有出现,枪与矛是一样的。当白起等人从华阴城带回明军所用的枪之后,众人觉得这样的兵器要犀利得多,于是不再生产矛头,改制枪头。这半个月以来,已经赶制了几千枝长枪。

    这支秦军没有骑兵,因为马太少了,加起来不到二百匹,当然更不可能有战车部队。在战国时代,秦国的战车部队是军中的重要部分,四匹马拉着战车,车上配备戟兵,弓兵或弩兵,既可远攻,又能近击,若再组成车阵,当真是所向披靡。

    可是眼下秦军刚刚找到一片小小的立足之地,生产战车的条件还不成熟,因此只是先装备步兵。

    所有秦军都没有盔甲,只是赶制了上千面木头盾牌,以防敌人的弓箭。

    一万名装备齐整的秦军,静静地立在那里,穿越历史的风尘,穿越时光的迢递,穿越岁月的轮回,穿越红尘的万象,他们又回来了,一如千年以前……

    今夜,他们将抹净岁月附在锋刃上的灰尘,刺出一千八百年以来的第一剑。

    这一剑,必将是血淋淋,凄艳艳,亮煌煌的。

    白起也是身穿便装,没有盔甲,他注视着这一万秦军,神思恍然已经回到他前世之时。那个时代,他曾无数次率领秦军,一次次出师,一次次布阵。隆隆的战鼓是他最爱的音乐,健马的嘶鸣是他最爱的乡音,他天生就属于战场。而这一次,他又回来了。

    寒冷的夜风中,响起了白起低沉的声音:“将士们,今夜我等将刺出复兴大秦的第一剑,北方三十里,贼兵正在扎营,两个时辰以后,是他们刚刚入寐,睡得最沉的时候,我们将在那时候出击,四个方阵,分四个方向,同时向内攻入,记住,这一仗,只杀人,不斩人头。务必保持队形严整。事后有拿人头报功者,斩!都听清楚了?”

    众军齐声喝道:“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