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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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东市,来往客商集聚之地,虽还未完全修建完毕,但依旧人头攒动火爆非凡,并未影响到这里的热闹。位于长安的西北部,未央宫的北部,北距渭水,现已有了大致的形态,只还未夯筑好墙体,据规划来说,其北部会同外城相接,只是现在二者都还没有动工罢了,这需要征召徭役消耗大量钱财,而现在还需再等待一段时日,想来也不会太久,无城之城可不是那么安全。

    东市,长安的商贸中心,内外商贾齐聚之所。自高祖时大成与匈奴结为兄弟,化干戈为玉帛,也零星有匈奴胡商带马匹金银琉璃等物前来贸易,偶尔也能见到大成少见的奇异珠宝香料一类。商客数量现虽还稀少,但似乎成了东市的招牌之一,人们上东市不光顾胡人的商品便总觉得枉来一趟。

    东市的周围分布着一些闾里,居住着普通百姓和一些下层官吏,都是些规模小矮的建筑,然一座高大的建筑却突兀地立在那里,却又诡异的和谐,不知是不是看惯了的缘由。四定府,供来往外使、地方郡县官员等来京人士短暂居住的地方,右更以上的爵位者可居。将四定府建址于东市附近,也是有考量,一则方便起居生活购置物品,二则临近渭河,若是乘舟可方便来去。

    夏奉一行人说说笑笑,不觉间已走了大半的路程,再行片刻就会到达东市。

    小团子不知何时又上了百里烨的臂弯,夏瑾发现时颇为无奈。“夏澈儿你怎么又让烨哥抱了,多大个人了,羞不羞啊?”小团子正满意地摆弄着小铜镜,仔细欣赏着额间的小花,突然被哥哥叫道还有些懵。

    “啊?不羞啊,烨哥哥说抱我就当是练功了,一举两得多好呀!另外谁让哥哥你不愿意抱我呢。”

    “那是因为你太重了。”夏瑾小声嘀咕,这丫头最是在意别人说她胖了,总是会当真。其实以前他也问过百里烨为何总是这样惯着小团子,而他却一脸疑惑的说:“有吗?我抱她真的是为了练功,这算是一种负重训练,父亲说日后我要上阵杀敌,穿的甲胄拿的戟剑加起来可重百斤,所以我要从现在熟悉这种负重之感。平日里澈儿来了多是陪她玩去了,没有用功,正好澈儿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也挺重的,所以你时常看见我抱着她了。”“她重这件事情你跟我说说就好,千万别当着她的面说。现在澈儿还小,正是应该多吃饭的年纪,也不是她重那是正常的事情。”“这个我自然是不会说的,上次说她比以前重了些,结果两天没理会我。”“啊?!唉,烨哥你记住便好。”思绪回拢,夏瑾看着那个又在玩衣服上带钩的小团子,不禁摇了摇头,烨哥除了年纪大武艺好之外哪里比自己好嘛,还没有自己这样细致入微体贴人,每回一见到烨哥就忘记了自己这个亲哥了,胳膊肘朝外拐的丫头。

    另一旁夏奉已经和风灵子聊了好些时候了,平日里除了从小认识的那几个人外,其余的人对他总是敬大于亲,现在总算是来了个说话直接坦率的,好不喜欢。更加之其实是个爱玩爱说话的性子,平日里被压抑得太久,这一释放就一发不可收拾。

    “那我以后叫你风哥成吗,总觉着叫师兄太生疏了些,更有我们并非同一个老师,叫起来觉得挺别扭。”

    “行啊,一个称呼而已,怎么叫都可以。只是其实我不姓风,风灵子是师父给我取的号,一般无论长幼都是直接叫我风灵子的。”

    “啊,你不姓风啊!那姓什么呀?”

    “朗,朗风如才是我的名字。可能是师父觉得既然养了我,不取个名字有点不公平吧。就像我养的大黄,本来叫做吞云的,我养了它以后就给它改了小黑这个名字。总觉得没有给它取名的话,就感觉自己有些吃亏,算不上它真正的主人。”

    “那个大黄是谁呀?”

    “我养的猞猁的名字。”

    “可是,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怎么能够用养禽兽的那一套想法用在养人上面呢?”

    风灵子挠挠头,想了想说:“可能是我自己胡乱想的吧,师父也许没有那个意思。我把对待动物的那套观念来揣摩师父养我的想法,是我太狭隘了。”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脸不禁红了红。

    本来在一旁听着他们说话的夏谡突然也对这个话题来了兴趣,搭话道:“师兄原来姓朗,这个姓氏可在关中并不常见,我也是很少听说。”

    “这个嘛,其实听师父说,我好像也算得上关中人。不过师父将我收养后才去了昆仑的。”

    朗氏,在关中其实倒是有一支很是出名,也算得上前朝的世家大族,不过因为惹恼了末帝抄了家诛了九族。自那以后,朗氏一族在关中便很少听闻。不过是高祖建成以后有些朗姓之人移居于此,仍是少见,也不过寻常百姓为引起什么大的效应。

    夏谡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也没有再继续追问。夏瑾却是对这猞猁感了兴趣,忙追问道:“猞猁是什么呀?我还自诩知晓百兽,这世间兽类不说十成十的知道,那也是通晓个**。现在朗兄突然说养了个猞猁,我才知道是我夸大浅薄了。”

    风灵子见有人问起大黄,不由得兴奋起来,这话比先前更多了些。“这猞猁又唤作林?,似猫而大,耳上长毛尾短,皮脂丰厚,喜寒怕热。我想世子长居楚地,而楚地又是湿热得紧,并不适宜猞猁生存,未曾见过也是情理之中。昆仑虽然随时能够见到猞猁,但是它们都狡猾机警得很,很少被人捉住。大黄是我慕道师叔去山里采药,发现的一只小兽,当时它不知被什么咬伤了不能行走,就被慕道师叔带回来了,名唤吞云。后来师叔要去四方游历,怕它受不了别的地方的气候,便送给我了。”

    “嘿嘿,瑾哥,我见过猞猁哦!”夏奉得意地朝夏瑾笑道,眉眼间净是炫耀的神色,却故意没了下文,想要夏瑾主动询问。

    “好好好,那你从哪见到猞猁的?”

    “这个嘛,长安每年都会有四方的朝贡,我记得有一年魏郡便进贡了一对猞猁,养在上林苑中。我曾同阿姊去看过,病恹恹的,没多久就病死了,当时我还难过了好久呢。可能就同朗哥说的一样吧,不适宜这关中的水土。”夏奉神情低落了几分,当时对于这没见过的异兽可是喜欢了,本来还想着以后养在宫里能够时时玩耍,谁知道结果会是这样。

    夏谡注意到弟弟的情绪变化,想出声安慰,可也不知道说些什么。这事情虽然也过去了颇久,但生死无常加之这又是多年的遗憾,说什么都只显得苍白无力,只是拍了拍夏奉的背以示安慰。正好百里烨说了声“东市到了”,这才拉回各自的思绪。

    小团子挣扎着从百里烨的臂弯里跳下来,拉住夏瑾的手便迫不及待地向东市里跑去,嘴上倒也没闲着:“哥哥快一点,给我买那个,看起来好好吃呀?”

    “你怎么不拉你烨哥哥了?什么东西啊,我怎么没看着?”东市里铺面摊位众多,又人来人往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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