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二章 (第2/3页)

约了晚上看电影,现在还早呢。”

    “我怕你等的不耐烦,就不和我联系了。”

    曼莎和陶薇是高中同学,两个人家境都不错,性格也差不多,但是平常没有任何交集,因为他们都被家人限制了很多自由。

    更没想到的是,她们毕业以后再遇上,才知道两个人还是同一个大学,只是不同专业。

    “对了,我今天看到你出演的电视剧开播了,你演的是哪一个角色?”陶薇转移曼莎的注意力。

    “我就跑龙套的,没什么台词的。”

    有一天曼莎走在街上,被星探发现,然后带进了娱乐公司,她刚入门,现在处于跑龙套阶段。

    “我爸根本不管我的事情,突然把我叫回来,我就知道有猫腻,现在让我和那边地主家的儿子打招呼,这不就是想让我献殷情吗?”

    她看到黄源的助理在找自己,急忙结束这个电话。

    “薇薇,我不说了,那边有人找我,为了咱们的姐妹情谊,就算上刀山下油锅,我也豁出去了。”

    被挂断电话的陶薇莞尔一笑,重新拿起画笔继续在画板上胡乱的涂抹。

    她不清楚曼莎到底在做什么,应该不是危险的事情,因为她记得曼莎最后成为影后了。

    ——

    尚水镇有一户林家,祖上都是大善人,几年前他们的儿子病倒了,大夫断言活不过十岁。

    林氏夫妇找了很多办法来救治儿子,皆无果。

    有一日,江湖郎中上门,说能治病,办法是找一个生辰八字过硬的女子冲喜,不出三年,林家公子必定恢复如初。

    要找一个生辰八字过硬的女子谈何容易,再者,如何算是过硬?

    许是老天爷不让林家断后,让林氏夫妇寻到了这个小姑娘,她叫阿寻,年仅五岁,并非尚水镇的百姓,而是一个流民。

    听闻阿寻原本跟着父母居住在汾河一代,她出生那年家乡闹瘟疫,百姓折损一半,她家三人侥幸留一命。

    好景不长,瘟疫过去,洪水降临,百姓们逐渐流离失所。

    令人诧异的是,阿寻一家三口依旧活的好好的。

    汾河的家园被毁,许多百姓搬迁,寻找更适合的住所。或许是运气耗尽,阿寻的爹娘染上严重的风寒,不治身亡,独留下五岁的阿寻在人间彷徨。

    这些事情都是阿寻的邻人转述给林氏夫妇知晓,当他说完,自己已经奄奄一息。

    寻常之下,孩子染病的几率更大,反观阿寻,她经历过瘟疫、洪水,依旧活的好好的。

    如此说来,这孩子的确是命硬。

    阿寻尚且年幼,没进过学堂,不识字。巧的是,她记得自己的生辰。林氏夫妇拿着八字找那名江湖郎中询问,果真是她。

    彼时林家少爷八岁,阿寻五岁,两人因此结缘。

    多年后,阿寻背着篓在树林间寻找蘑菇,她哼着不成调的小曲,目光如鹰眼一般扫视四周。

    她名义上是林家的小夫人,实则就是个冲喜新娘。自从林少爷恢复健康以后,林氏夫妇对阿寻的感激瞬间变成了虚无。

    想要在林家活下去,阿寻靠的不是别人的恩惠,而是自力更生。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女子的身上,是一张黝黑的脸,往下是干瘪的体型,前不凸后不翘,男人自然看不上眼。

    这也是她在林家不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林少爷嫌弃阿寻长得丑,命令她离自己远远的,于是林氏夫妇把她的房间安排在了柴房。

    对于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阿寻而言,只要能挡风遮雨就是好地方。

    住的地方搞定了,还需要吃的。

    林家的仆从看见阿寻向来是避而远之,她讨一口馒头,都会被嫌弃的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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