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三章 (第2/3页)

急忙检查自己是否缺了衣角,这才看见自己躺着的地方扑了一层稻草。

    “放心,我想想而已。”阿寻突然站起来。

    小姑娘一惊一乍的,齐恒君还以为是何大事。

    “既然你已经清醒,身体也无碍,你昏迷三天,想必家人都很担心吧。”

    阿寻来不及说完后半段话,被齐恒君按住肩膀,她看着那块馒头片落到地上,心头一紧,没事,吹吹灰还能吃。

    “你说我昏迷三天?”

    他喃喃自语,后面的声音太小,阿寻听不太清楚。“馒头---”她及时清醒,重新把话题带到重点,“是啊,你昏迷三天,一直都是我照顾你。”

    道谢就不必了,你要是尽快离开是最好的,我已经连着几天没吃饱。

    “期间我可有发烧、冒冷汗、呕吐、说梦话之类?”齐恒君眼神真挚的看着阿寻,想知道答案。

    “这三天你睡得很好,就算我劈柴,磨牙都没有把你吵醒。”

    “真是不可思议。”

    之后齐恒君了解到到一些事,在他昏迷期间,是面前的小姑娘照顾他,这里也不是破庙,而是尚水镇林家旧宅的柴房。

    三年前,林老爷扩大家业,把隔壁宅子买下来,一群人都搬进了新宅,剩下一部分人看守此处,阿寻便是其中之一。

    至于更具体的部分,阿寻不想说,只告诉齐恒君自己在林家长大,非婢女,非远方亲戚,只得一个柴房作为栖身之所。

    原本齐恒君应该在尚水镇的医馆中修养,那的老大夫是个奸商,一旦踏入他的院子,便要收费。

    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寻没那么多的闲钱,唯有典当齐恒君身上的玉佩应急。

    既然大夫说了无碍,定当是无碍,早早离开方是解决之道。

    阿寻看齐恒君眼生,猜他不是尚水镇的百姓,也不知送他上哪,唯有带着昏迷中的男子回到林家旧宅。

    庆幸的是,不少人嫌弃阿寻的柴房破旧,从不靠近,否则阿寻收留陌生男子一事早就被传的沸沸扬扬。

    这些年来阿寻并非不想离开林家,而是林老爷手里有她的卖身契。

    彼时邻人见钱眼开,用五十两银子卖掉小阿寻,之后离开了尚水镇。只要卖身契在林老爷手中,一日不撕毁,阿寻到死都是林家的人。

    齐恒君告诉阿寻,他来自商贾之家,从小体弱多病,双亲知晓尚水镇地杰人灵,故让他来此调养身子。

    谁知临近尚水镇,他们遭遇磨难,带路的马儿突然发狂,把车上个人全都甩出去。

    齐恒君是富贵子弟,钱袋在仆人齐宇身上,而他除了一身行头,没有任何贵重之物。阿寻想让齐恒君离开,可眼下这个情况------

    房内一阵沉默,谁也没开口说话。

    地上的两碗蘑菇汤剩下一碗,阿寻见齐恒君不动手,也没强迫。

    富家少爷养尊处优,刚醒来没有辱骂她,可见品性不错。想必这些糟糠他吃不习惯,也没必要习惯。

    期间,齐恒君听到阿寻不断的叹息声,他很想报答这名姑娘的救命之恩,奈何身无分文,让人见笑了。

    就在他想要开口的时候,阿寻起身走到墙角边,借着微弱的光找到破裂的砖块,片刻后,她拿着一个袋子重新回到齐恒君身边。

    “公子,我用您的玉佩典当了二十两银子,都在这,一分不少,作为诊金的五文钱是我的,您就不用还了。”

    她把钱袋放到齐恒君面前,随后一转,背对着齐恒君。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话是没错,可天底下没有绝对的良善,阿寻本想独吞二十两银子,等齐恒君走了,自己可以吃顿好的。

    结果,她还是没沉住气。

    “这-------”齐恒君疑惑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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