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法不容情

最新网址:m.kudushu.org
    第107章 法不容情 (第1/3页)

    后勤部开始拟写告示。

    “刘渥,男,1984年生人,因不守营地律法作奸犯科,犯下奸淫之罪,经过商讨,剥夺犯罪嫌疑人一切权利,即刻处决。”

    数条告示很快便拟写完成,而后便张贴于“不周山”设立的各处告示栏,很快便引来了众多围观的群众。

    余奈何也正在人群中看着这则告示,心中只觉得有些赞许,似乎…这座营地有些地方好像真的不一样,他们最起码知道维系公理,那些核心的管理层也不会肆意妄为。

    对一个研究法律的老教授而言,倘若没有法度将是件恐怖的事情,任何一个成熟完善的社会体系,必须都要有法律约束,余奈何不相信人性本善,更不相信人性本恶。

    但他相信法度。

    无论你是怎样的人,无论你有怎样的想法,不管你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冲动,都必须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

    年幼时有父母的约束,成年后要有律法的约束。

    这样才不会让那些一心只想安稳过日子的普通百姓,感到畏惧和害怕,他们心中相信公理存在、相信法律存在,相信公平公正的存在。

    才能让“不周山”长期稳定的发展下去。

    余奈何带着他最得意的学生,站在告示拦前久久不曾离去,两人不知心中再想着什么。

    许久,斯斯文文的学生终于开口:“老师,不知你怎么看?”

    余奈何略微思考,便向着学生答道。

    “以畸变前的律法体系来看,量刑有些过猛,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甚至忍不住拍手叫好。”

    学生轻笑:“老师之前就一直推行奸污死刑化的进程,畸变后果然还是老样子啊。”

    余奈何只是嘴角轻笑。

    人类在畸变缩小之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kudush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