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凤凰非梧桐之木不栖

    第三十一章 凤凰非梧桐之木不栖 (第2/3页)

古树,是从西周时期,活到了现在?”

    “我靠,牛逼啊,道士,随便一进山找个宝贝儿,居然就找到了这么一株西周古树。”

    “给上仙跪下了。话说,自古有传言,古树易通灵,三千年活下来,不会已经诞生了意识,要成精化灵了吧?”

    “我靠,楼上的,不要一天天的熬夜修仙,都说了要相信科学。”

    ......

    看着歪向了另一个方向的弹幕留言。

    林云微微一笑。

    淡然说道。

    “这尊三千年的梧桐古树,完全可以评上大夏的国家一级古树,还是珍稀和珍贵级别的那种。”

    “至于什么灵树化精......”

    “咱们这是在现实,并不是在小说的世界里。”

    打趣地吐槽了一句之后。

    林云话题一转,开口继续说道。

    “另外。这尊梧桐古树,自然是一件非常珍贵的宝贝儿,但是。”

    “我们此行的收获,可不会就止于此。”

    根据大夏国最新颁布的法典。

    于龙首之山这种未曾探寻过的莽荒之地中,找寻到的宝贝儿,都可以归属于自己。

    也就是说。

    此时此刻。

    这尊至少活了三千余年的大周古树,已经成为了林云的私人物品了。

    这一下,却是羡煞旁人。

    直接让直播间里,那已经超过了五十万在线人数的观众水友们,纷纷惊呼疯狂。

    “窝草,听道士这口气,意思是还不止于此?还有另外的宝贝儿?”

    “靠靠靠,厉害啊主播,光是这株古树,就已经是无价之宝了,居然还不止。”

    “这年头,进山找宝贝儿,这么好赚钱的吗?我承认,我酸了,我羡慕了,我嫉妒了......”

    “所以,道士上仙,您那边还收徒弟吗?给个机会吧~~~”

    “道士哥哥好厉害啊。”

    ......

    看着直播间里的弹幕留言,有提到梧桐古树的价格问题。

    林云却是淡然一笑,并没有将之放在心上。

    毕竟,这尊梧桐古树,他又不会拿去卖掉。

    天地自然,自由定律。

    祂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活在这里,历经了三千多年的岁月沧桑。

    一尊活化石般的存在。

    这已经不是可以简简单单的用钱去衡量的了。

    不管是从自身道士的角度,还是从天地自然的角度,林云都打算将祂留下来。

    ......

    随即。

    回首望间,抬手虚掩着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