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惊闻长子突夭折

    第六章 惊闻长子突夭折 (第3/3页)

家的感叹,真田信繁只是回答道“继承真田家本就是兄长的责任,在下作为次子只要能从旁出力,保证真田氏兴盛就行,不求这些非分之想。”

    在真田信繁的再三请求下,秀家还是答应下来,会写信给秀长,让其帮忙给真田氏选一块好的领地,最终被赐予忍海郡、葛上郡等地。

    与真田信繁一同带来的还有秀吉正式确立下来的新政策,其中就包括此前提到的《刀狩令》和《海贼停止令》。

    最早有记载的刀狩令是在1228年(安贞2年),当时镰仓幕府的执权北条泰时曾要求高野山的僧侣交出武器。

    此后在1243年(仁治3年),幕府颁布了禁止镰仓的僧侣和侍从带刀的腰刀停止令,违反者则其刀剑被收缴,并且将收缴来的刀剑建造大佛。

    1250年(建长2年),第五代执权北条时赖将腰刀停止令的范围扩大到镰仓的平民,并且禁止平民夜晚携带弓箭外出。

    战国时代的大名也沿用这些政策。在丰臣秀吉之前,柴田胜家为了镇压一向一揆,于1576年(天正4年)在越前国实施了刀狩令。

    由于《刀狩令》的特殊性,因此每当《刀狩令》横空出世的时候,都被当时的社会视为天下和平的象征。

    武士刀被神社视为神圣的神体,并且把武士刀作为信仰的对象。

    信长,秀吉以及家康对刀的使用超过了战力的需要,收集名刀,在太平洋战争后存在500万武士刀,武士刀的精神意义不是单单的武器所能表现出来的。

    应仁之乱后,随着天下崩坏,即便是平民也需要武器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因此在当时,许多平民在15岁的成人礼时,会得到一把胁差,允许携带刀的另一阶级是所谓的“小农民”,他们时常参加追捕落败武士,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落武者狩。

    关东的后北条氏动员令要求人们自己负担弓,枪以及铁炮。因此,农村的村民就有机会参与战斗。

    几乎是在同时,土左的长宗我部家也以地租减免的方式,鼓励普通农兵自备铠甲和兵器,这一项政策在后世被称为“一领具足”制度。

    在战国那个组织力极度低下的年代,大名们缺乏组建脱产职业士兵的能力,只能想办法动用政策来提高农民们的战斗力。

    而这些政策就导致了民间具足和兵器的泛滥,甚至在民间村落间为了争抢水源而发生的械斗都可以称得上是小心战争了。

    自中世以来,刀象征着农民的武装权以及成年男性的人格和名誉。夺取农民手上的刀,自然就成为了大问题,而现如今秀吉下达收缴刀具的命令,可见其稳定日本底层环境的决心。

    丰臣秀吉发布的刀狩令如下:

    第一条百姓禁止拥有和携带刀,弓,枪,铁炮等武器,若私藏武器,延误年贡,发动一揆,不服从役人者罚之。

    第二条收缴之武器,以铸造方广寺大佛的钉子。

    第三条百姓应持农具努力耕作,以此事为子孙后代安居乐业之本。

    看起来很简单,但是法令颁布之后,等同于彻底限制约定了人的等级,规定了除了武士奉公人之外,武士刀不再是平民可以拥有的武器。

    至1590年(天正18年),秀吉再次颁布了《浪人停止令》,规定除了在农村的武家定期出仕的奉公人以外,驱逐带有装备的农民杂兵出村。

    并且在第三条中,规定奉公人以外的百姓交出所持有的武器,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丰臣政权承认了武家奉公人在农村内持有武器的权利。

    同时宣布所有不在籍的武士,也就是大家习惯称呼的浪人,失去了配有武士刀的权利,正式将佩刀权全部收归入公。

    秀吉的刀狩令是以解除百姓的武装为目的,以农村存在的武器为前提,从百姓手中夺取带刀的权利。

    在严格的身份制度确定以前,武士和一般民众并无太大区别。武士和惣村的大部分有实力的国人领主结成主从关系,当时的一揆频繁,而在其中很难区分是否有武士参与了叛乱。而在刀狩令颁布以后,武士和农民就有了明显的区别。

    根据后世的考究统计,在刀狩令下达之后的第一年,仅肥前一国就上交大小刀具一万六千多把,切实缓解了底层社会的治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