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考试抄袭
第四十九章 考试抄袭 (第3/3页)
参赛资格。但高一一班马小燕同学无视校规,在此次考试中抄袭舞弊。
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马小燕的试卷,并请她离开考场,马小燕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
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马小燕同学记过处分一次。记过三次直接开除学籍。
本次考试是检验各位同学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成果,考核各位同学在学习是否有达到基本学习任务的要求,并且对各位同学的诚信应考的能力进行考验。严厉杜绝舞弊等不诚信的情况发生,是为了以真实的成绩检验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更是为了同学们以后步入社会、职业生涯养成良好的习惯。因有同学无视学校校规,忽视老师的多次强调,依然我行我素,在考试期间舞弊,还恶意举报污蔑她人抄袭。
为严明纪律,根据我校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与以上同学通报批评并取消考试资格,和留校查看的处分。
希望上述批评通报的同学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认真查找自身在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以改正。其他同学要以此为戒,严明纪律,在平时的学习历程中努力认真,刻苦钻研,在考试期间认真复习,诚信作答。杜绝一切有关舞弊的行为,做一个诚实守信,勤奋努力的中学生,以达到我校人才培养的目的和自己的人生要求。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江口一中
2004年9月18日
通报是贴在木质展板上的。 第二天展板上空空如野,学校也没直接证据就是马小燕同学撕的。 无奈,只好再帖,第二天又没有了,如此反复。 学校毛了,用特大字又写了一遍贴上,下边还标注:再撕者开除学籍! 第二天……展板没了!
最后学校直接打印好帖在了显示栏的玻璃内,玻璃框里面是上锁的。马小燕也被转到了差班,和她一起走的还有张红梅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