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四尽策
第八十五章 四尽策 (第2/3页)
无奈要剿贼了。”
元冠受面色不变,李苗只是把旁人不敢说,或者不好意思说的话说了出来而已,寺庙和地方豪强,已经成了官府身上的吸血虫,是必须要捏爆的。
可能会有一时的不适,但长痛不如短痛,先把国家被吞没的土地拿回来,这就是树立规矩的第一步。
苏绰继续说道:“其次要利用土地,收回了土地以后,官府要发动军队修筑水利设施,若有条件,也可以实行军屯。然后要免息借给百姓农具种子,鼓励种菽和粟(大豆和小米)这些作物,而非麦、稻。东益州只有西汉水一条主要河流,农业用水量并不充足,若是强行种植麦、稻,不出几年,水土就会严重流失,继而田地抛荒。”
苏绰的第一条“尽地力”,可谓是详实可行,因地制宜,并非是官样文章套到哪里都可以的空话,可见苏绰确实已经观察了这个社会很久,也构思了改造的对策,之前只是没有得到发挥的平台。
“第二条,尽民力。在如何增加人口的问题上,官府要清查人口,收容流民和逃亡山中的百姓,把地方豪族和寺庙附属包庇的人口剥离出来编入户籍。
在辅助制度上,应该在地方上建立保甲制,然后适度宽松刑法,将监狱里犯错很小、为人老实的罪犯释放,给予田地耕种,将其他较为严重的罪犯编入苦役,用苦役来抵肉刑死罪等,并且重新按新一轮均田来建立府兵,裁汰老弱。”
这一点和第一条息息相关,在中国古代,人口永远是和土地捆绑在一起的,两者相互纠缠,密不可分。
正是因为官府施加了无法承担的田税,百姓才会抛弃田产或躲入山中,或成为流民,或进入地方豪族和寺庙的免税庇护。
而法律问题,也是官府无法调动民力最大程度发挥的重要阻碍。
时至今日,孝文帝改革的地方基层组织早已混乱不堪用,而南北朝时期法律又往往趋于严酷,动不动就要砍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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