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七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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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并不是大唐,如果是在大唐的话,苏长生肯定不敢无缘无故的随意铲除那些狗大户。毕竟还要考虑到舆论等各种因素。

    但是在倭国,苏长生无所顾忌。

    手下一个千人队,分成十队。

    只用一天时间,便将整个岛根县的土豪大户,铲除殆尽。

    而整个岛根县的大小官僚,都是被这些贵族和土豪所把控。

    而这,也正是倭国天皇对地方掌控力度不足的原因之一。

    因为地方的官员,都不是天皇派遣出去的,天皇对地方又能有多大的掌控力度呢?

    现在,苏长生将整个岛根县的贵族土豪,从上到下杀的干干净净。

    那些官吏,自然也是一个不剩。

    没有官吏,整个岛根县便要大乱。

    哪怕是最残酷的秩序,也好过没有秩序。

    所以,无奈之下,苏长生只好认命使者团的几人,担任这岛根县县令、县丞、主簿、典史。

    至于下面的衙役小吏,苏长生直接命人在岛根县进行挑选。

    幸好此时的倭国十分崇拜大唐文学,倭国会说汉语之人不在少数。

    因此也并不存在语言不通等障碍。

    挑选衙役小吏的第一条,便是要会说汉语。

    挑选出小吏之后,苏长生就命他们开始在整个岛根县开始丈量土地。

    然后放出风去,从今往后,岛根县土地丈量完毕之后,土地将会重新分发。

    每一户都会按照人口进行发放土地。

    不过,这些土地,他们只有耕种权,而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不允许买卖。

    人死之后,土地仍旧会被收回。

    这些土地,每年统一要交一次农税,税收为五税一。

    而岛根县的律法,也有所变动。

    抢夺他人财物者斩;

    偷盗者斩;

    奸淫者斩;

    欺压他人者斩;

    出卖岛根县利益者斩;

    私下买卖土地者斩;

    扰乱市场的商户斩。

    这里可不是大唐,而是在倭国。

    苏长生对倭国的观感本来就不好。

    因此,在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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