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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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签合同 (第1/3页)

    整理了一下思绪,马良平在助理的带领下直奔会议室签署合同。

    另一边九楼会议室当中。

    华龙娱乐公司的财务部以及法律部的人已经到齐,准备了一份关于编舞使用权的合同。

    合同内容条款很多,不过陈歌只挑重点的看。

    基本上都是按照业内统一的合同制式来的,不过多亏了陆淼的讨价还价给陈歌最终争取了5万元的使用费用,至于编舞的版权依旧归陈歌拥有。

    花了五分钟,看完合同签完字,陈歌便收到了一条提示。

    “你尾号0014的银行卡收到了一笔转账,金额50000元,账户余额53782。”

    看着又饱满起来的余额,陈歌有些高兴,同时对陆淼有些感谢。

    毕竟无论是在前世还是现在,一个新人编的舞是根本卖不到这个价钱的,更别说,版权归属依旧属于陈歌。

    “咦?马总?”

    就在这时,陆淼的声音响起。

    陈歌寻着声音看了过去,只见一个气场很足身形有些微胖的中年男人缓步走了进来。

    见状,陈歌也是不由愣了一下。

    毕竟作为星芒娱乐公司的预备练习生,对于公司的老板还是并不陌生的,不过是从未见到过真人罢了。

    “小陆啊?”

    见被人认出,马良平笑着回应了一声。

    毕竟前些日子陆淼和自己公司预备练习生同台演出的事情他还是有些了解的。

    “你在这里干嘛?”

    陆淼闻言,目光不由看了一眼身后的陈歌,笑着道:“打算发布新歌,这不是打算签一下新歌的编舞合同嘛。”

    马良平愣了一下,目光在陆淼身后的陈歌身上停留了一秒。

    刚才进门他便看到了正在签字的陈歌,在结合桌上的合同,马良平自然明白了什么。

    “不错,看上去这么年轻没想到都已经能给大明星编舞了。”

    话音刚落,陆淼便忍不住笑出了声。

    “马总,他可是你们公司的预备练习生啊。”

    “预备练习生?”

    “星芒的?”

    马良平有点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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