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购蚊香酿命案
第78章购蚊香酿命案 (第3/3页)
5时,当岳剑率侦查员在离现场1公里处梅江边停靠的潭拖1108#货船上摸底调查时,发现船上打工人员戴鑫涛(男,20岁)有作案嫌疑,具备作案时间。
“在现场通往货船的路上发现有20余枚硬币。”
围绕戴鑫涛调查,发现他在案后言语行为和穿着反常。
“他准备出去时穿浅色的,回来时换了一身蓝色工装。”
另外,他所穿的皮鞋突然不见了。
“你平时穿的皮鞋呢?”
“我放哪里记不住,一下找不到了。警官,这没犯罪吧?”
“你究竟有没有下船到上龚村墩上垸?”
“没有!”
“你工友讲你说去买蚊烟,怎么讲?”
“是有这个打算,但没有去。”
“你平时经济上紧张,缺钱花吗?”
“工资有点少,但够我一个人用。”
“你有没有谈女朋友?”
“这是个人隐私,不便告知。”
“戴鑫涛,请跟我们去一趟刑警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我没做坏事,你们凭什么抓我?你们抓错人了,我要告你们!”
“不要嚣张,我们以证据说话!”
高良道:“经辩认,外围现场搜索出一双黑色皮鞋正是他的皮鞋。”
“另外,在现场遗留物蚊香盒上提起一枚指纹,经比对认定系戴鑫涛所留。”
戴鑫涛作案嫌疑迅速上升,8月27日夜晚,岳剑制订了一套秘密的审讯方案。
岳剑启用《超级侦察谋略三十六计》,旁敲侧击,敲山震虎。
戴鑫涛的心理防线很快攻破,如实供述了残暴的作案过程。
8月25日夜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戴鑫涛随手携带一根长约1.5尺的白色摩托车前轮减震器套筒,下船到该商店买蚊香。
他误闯房间,推门发现女店主饶秀娟在洗澡,她儿子龚锦雄在一旁看电视。
饶秀娟责骂他偷看、耍流氓。
戴鑫涛从她儿子手中买走蚊香,出门正遇上她丈夫龚玉锟回来,被龚质问并挨了龚一巴掌。
他呕气出去,丢下蚊香。
他想想就气,转头趁龚玉锟不备,操起减震器猛砸向他头部几下,龚玉锟当场倒地。
他一不做,二不休,又操起减震器打死细伢龚锦雄。
接着,他冲到正在洗澡的饶秀娟身边,将她头部连续击打,致其当场死亡。
行凶后,他劫走柜台内30余元零币,仓惶逃回船上。
至此,惊动全市的“8`25”凶杀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