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刑啊,小日子狱来狱有判头了

    第49章 刑啊,小日子狱来狱有判头了 (第3/3页)

    大吾神色有些窘迫,解释说:“罪名是涉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辰溪连忙掏出手机查了一下,刑法上确实是有这一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较轻者,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较重者,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都有可能,同时处罚金。

    这是一个上下限很高,自由性也很高的选择性罪名。

    “刑啊,这小日子是狱来狱有判头了。”

    辰溪感慨一句,又询问:“那大吾先生你是怎么被放出来的呢?”

    大吾是精灵世界的大人物,这件事关系到两个世界之间的外交问题,不能以常理论之,处理起来一定要慎重。

    大吾肯定是不会被判刑的,辰溪只是好奇大吾被释放出来的过程。

    已经讲了这么多黑历史,大吾也完全放开了,解释说:“他们说,我挖掘化石的目的是为了收藏,算是非法占有。客观上,我确实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就实施了挖掘。

    但是另外一个主观条件上,我并不是故意,即明知下面是恐龙化石仍旧执意盗掘。

    我只是确认下面有某种稀有矿石,并不确认下面埋有恐龙化石。

    主客观并不统一,最终他们判我没有触犯盗挖古脊椎生物化石罪。

    并且还奖励了我一面锦旗,和30万元的奖金。”

    原来如此,辰溪点头安慰说:“不管怎么说,免受牢狱之灾,终究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大吾苦笑一声,想我大吾一世英名,居然在法律上载了跟头。

    蓝星各国的法律法规都不尽相同,华国对文物的保护力度很大,不仅盗挖、非法买卖也是禁止的。

    大吾在精灵世界,那种挖到好东西就往家里搬的做法,在华国指定行不通。

    苦笑之后,大吾重新焕发出斗志,握紧拳头坚毅道:“这次回到立本后,我一定要苦读各国法律。

    找到一个发掘出化石可以自己留下收藏,或者可以花钱买下的国家,然后去那里挖掘出比那具暴龙化石更大更稀有的恐龙化石。”

    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站起来,我大吾决不允许自己同样的错误犯两次。

    “那种完整、巨大的暴龙化石可狱不可囚,大吾先生你也不要有太深的执念。”

    辰溪安慰一句,主要是世界各国的法律都不尽相同,辰溪怕大吾到死都学不完。

    “嗯。”

    两人一番闲聊,大吾又自爆了黑历史,算是有了共同的秘密,关系拉近不少。

    不知不觉又聊了许久之后,飞机抵达东京,降落到了羽田国际机场。

    机场之外,已经有一辆商务车,在早早侯着大吾,毕竟是大少爷,打车有失身份。

    东京打车费很贵,从羽田机场到提前定下的酒店,需要用三万多日元,折合人民币两千多块钱。

    辰溪搭了大吾的顺风车,打个车2000+,有钱也不是这么祸祸的。

    分别之前,辰溪加上了大吾的微信号,约好改天一起吃饭、聚一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