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动漫版权

    第49章 动漫版权 (第2/3页)

的动漫是《龙珠》跟《火影忍者》。

    林平决定各录制20集,然后把这20集动漫邮寄给不同的电视台跟录像带发行公司。

    林平并不指望使用这两部动漫,挣到什么天文数字。毕竟动漫再挣钱,也比不过游戏机。只希望跟电视台签订合同的时候,在给钱授权播放之外还索要每天黄金时间15秒各两次的广告以便给自己的游戏机做广告。而在跟录像带发行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直接在片头跟片尾甚至片中各加15秒广告。

    林平带着摄影背包回到了学校,之后林平又从电子游戏社搬走了录像机跟彩电还有那100盘空白的录像带。

    很快林平直接在笔记本电脑上播放龙珠的前五集,而在笔记本电脑播放的时候,录像带会同时记录这些信息。

    五级播放完毕之后,林平开始检查录像带的录制内容。

    按下遥控器播放按键,电视上便开始播放这五集龙珠的动画片。

    看着自己翻录成功林平很是开心,毕竟只要能把硬盘里的东西拿出来,便可以在这个时代换得大量的钞票。其实钱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版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在互联网开始注重版权之后,任何音乐播放软件,如果没有了版权就会流失大量用户。而有版权的资本大佬,则会一点点蚕食竞争对手。一直到他们可以完全垄断这个市场,成为音乐平台的绝对霸主。

    不过林平仅仅开心了几秒,一想到这动漫的集数之长,而且必须要全部播放一遍才能录制到录像带中,这让林平感觉有点头大。

    如果电脑无人管理一直播放,倒也算省心省力,可是这录像带只能存储100分钟的内容。龙珠一集不到20分钟,刚好可以存储5集。而火影只能存放4集!

    所以必须要时刻守护在电脑面前,每隔一个小时就要换一盘录像带。

    好在电脑播放的时候,自己可以插上耳机,不担心有什么噪音吵到邻居,更不会引起其他人的好奇。

    而当电视播放确认录制效果的时候,可以把声音降到最低。

    唯一让人有点欣慰的是,只要林平做出一盘母带,便可以无限克隆。

    整整一天时间,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一点多,林平才录制了龙珠前20集国语版,以及火影忍者前20集日文版。

    林平打算把龙珠的动漫邮寄给所有说中文的频道,这些中文频道的主要覆盖市场为港城,赌城,湾北,李家坡。

    火影忍者目前林平只打算开发霓虹国市场,等之后手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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