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往事

    第十三章 往事 (第2/3页)

都不敢吃了!后来我是实在忍不住才……”

    看着那俩家伙目瞪口呆的样子,荣兵心里这个解气呀!

    “哼哼,恶心人自有恶心人磨!可惜我肚里也有点料不能抖露。我要是给你们也讲讲以后发生的‘纳尔逊之血’的故事,我看你们这帮家伙以后再喝朗姆酒时心里犯膈应不?”

    忽然看见老德克在旁边笑吟吟地盯着他好像有话要说,荣兵马上心里一紧……这老变态的黑历史肯定更多,他不会是想拿出更恶心的‘罪恶料理史’来参赛吧?

    老德克果然开口了……

    “罗宾,我好些时候都觉得你真挺奇怪的。要说你一个东方人不了解欧洲吧,可你有时说到一些欧洲的事儿居然那么详细。甚至有好些连我都只知道个大概。而且说到航海,你明明连“转桁索”和“缭绳”都不认识,可那天你和罗斯辩论时提到的什么“中分纬度改正量”和“影响风压差大小的因素”那些话实在高深!别说罗斯了,连我也只能勉强听懂个三四成。你这孩子到底是……”

    荣兵心里一惊!不好!老狐狸又要来盘我的底了……幸好哥们之前我心里还准备过,要不然还不被你当场问成弱智啊?

    腹黑归腹黑,荣兵现在也知道,老德克这种盘底,绝不是以前那种出于戒备。应该只是一种朋友之间想彼此了解的正常心理。何况,自己有时高兴了一个不防头,可能话也确实是多了点。看来以后这方面还真得谨慎了。

    “嗯……是这样。我以前在中国的时候,学的就是航海。但都只是在课堂上学的,之前没上过海船。我又学得马虎,所以差不多都忘光了。去年跟着我们家乡一条嗯……湖州的船第一次跑海路去马尼拉,没想到在一个缺德老头儿家里喝了一口被人加料的朗姆酒就迷糊了,醒来之后就在来西印度的船上了……”

    大伙这还是第一次听荣兵讲起与自己有关的经历,可一听荣兵说到“醉达加勒比”的过程,好几个就哈哈大笑起来,整得荣兵莫名其妙的。

    罗斯笑着说:“罗宾,大伙不是笑你,而是笑你和老德克来加勒比的经历简直一模一样啊。”

    “真的?”荣兵也惊奇地望着老德克。

    老德克也笑着点点头:“好吧,既然大家都相处这么久了,还没好好说说各自的事儿,那咱就聊聊好了。我先说吧……”

    “我的家庭是祖居英格兰德文郡的契约租地农(Leaseholders)。童年时光很平淡也很快乐。英格兰的那种小乡村真是挺美的,安静祥和得就像田园油画一样。虽然日子不富裕,但人们也没太多奢望,就那样平静地过呗。家里除了父母亲,还有一个比我大五岁的姐姐。父亲在农民里算是挺有见识的人,所以我十多岁时还被他送到附近一所教会办的学校里读过几年书。我也是在那时认识了附近一个村庄里善良聪慧又美丽的女孩安琪。回想起来,那些日子的每一天,都像一幅永存在我记忆里的精美油画啊……”

    “可人为什么要长大呢?世界为啥要变化呢?也许你们觉得这话可笑,可我真没觉得大炮和战舰越来越先进有什么好,大楼和大桥越建越气派又有什么好。当我后来见识了这世间无数的繁华之后,我直到现在仍深深觉得,我这一生里最幸福的日子,还是在那个优美安静的小乡村里那些简单悠然的时光……”

    “后来一切就慢慢开始变了。先是我的父亲得病去逝了。然后是姐姐出嫁。再之后,是我一直喜欢她,她也很喜欢我的那个女孩安琪,也被她父亲强迫着嫁给了一位邻郡的海军军官。从此我们就再没见过面。再之后,我家里租种的土地的主人,那个叫波米尔的贵族老爷,带着打手和流氓把所有能圈的地都圈成了牧场。我们一夜之间就掉进了幽深的地狱!母亲在贫病交加和绝望中也离开了我……”

    “那段岁月我就像个没有灵魂仅凭本能生存的动物一样。什么想法也没有,就那样简单地活着。我一直流浪到了伦敦,那些日子也不用提了,啥苦都吃过,啥黑暗的事儿都见过。直到有一天偶遇了一个同乡,他那时是一条商船上的海员。他提到了一个让我想听又怕听到的名字!去年夏天他的船在纽约启航时,看到一艘正在入港的船,那艘船的甲板上站着一个女人……他说应该是安琪!”

    “那天晚上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忽然从麻木中苏醒了!我觉得自己灰暗的人生忽然又有了一个目标,又有了一个在心底里强烈地渴望着去见上一面的人。哪怕什么都不要,就只是远远地再看她一眼……可我根本就付不起到西印度群岛的船钱。我哪有那么多钱啊?我那天晚上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买酒喝了!我抱着酒瓶子坐在伦敦桥的石栏下喝得烂醉痛哭……我不断地在心中向天主祈祷:只要能够让我上船到西印度群岛去,我愿意付出一切……”

    “仁慈的天主慷慨地实现了我的愿望……第二天下午我醒来,发现自己在酒醉中不知啥时候已经被抓伕队(press gang)给抓到皇家海军的军舰上,正在驶向加勒比!要知道,海军虽然号称采用征兵制(conscription),其实根本就没鸡脖制度!只要水手不够了,每艘船的船长在港口整备的时候就会派出抓伕队四出抓伕。”

    “就这样,我来到了加勒比。我流浪四方,我经历了一个欧洲人在西印度这边能够经历到的一切,可一直都没能实现我最初的愿望——远远地再看安琪一眼。漂泊至今,孑然一身的老流浪汉一个。嗐!人生如梦啊孩子们……”

    老德克讲完了自己的故事,深深地叹息了一声。大伙也陷入了沉默。

    “罗斯,给大伙儿也讲讲你的事吧。相处这么多年了,以前大伙也不聊这些,连我都不知道你的事儿。”老德克又习惯性点将了。

    螺丝笑了笑:“我嘛,26年的人生里也没啥值得说的。我是英格兰西南的港口城市‘布里斯托尔’人,生在一个穷掉了底的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小我3岁的弟弟。我爹是渔场工人,每天带着一身鱼腥臭回家。我妈是背着罐子给人送牛奶的女工。一家人就这么勉强度日。”

    “我爹脾气不好,可能是日子太难太压抑了吧。每次喝完酒就像魔鬼一样地发泄和打人!家里谁都打。从小我就怕极了,吓得要死!所以我12岁以后就几乎整天不回家,在街上和那帮大小无赖们混在一起,喝酒打架偷东西啥都干。那时街区的人们都管我叫‘特威尔家的内个坏小子’,哈哈哈!”

    “16岁那年,在一次两个街区无赖的斗殴中死了俩混蛋。我那些好哥们儿很义气地一致对法官指认其中一个就是我打死的。真见鬼!当时场面辣么乱,每个人都在拿着刀子棍子乱打乱捅。上帝作证!我直到现在也搞不清到底是不是我干的。”

    “鉴于当时我在街区里的名声太棒了,所以大家一致呼吁干脆趁这机会把‘特威尔家内个坏小子’绞死算了。幸好我们教区有个仁慈善良的老牧师,他来到关押室看我并且告诉我,他会尽量为我在法官面前争取到僧侣的特典(BenefitofClergy)——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罪犯能读一段圣经,那他就能免于死刑。(叫做Callforthebook)”

    “我当时就哭得稀里哗啦的……不只是出于对老牧师的感激,还因为我特么根本就不识字啊!伙伴们,将来一定得告诉你们的孩子,读书学习一定要读书学习!这简直太塌梁的重要啦!是要人命的那种重要啊!”

    “我怕极了也后悔极了!我哭着向老牧师忏悔,求他一定要救我。于是善良的老牧师也许是平生第一次做了违心的事,他把圣经中的某一段逼着我背诵下来。上帝作证,我从小到大从来没辣么强烈地渴望过学习!我想我到死都忘不了当时背诵的那段话——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第二天在法庭审上,老牧师厚起脸皮没让法官来指定内容,而是直接拿着圣经假装翻到一页,放在我面前让我读。当我一字不差地背诵完之后,我抬头看见老牧师的嘴唇也在动着,正喃喃地小声忏悔:‘万能的主啊,请原谅我为了让一个孩子免于死去而撒的谎吧……’就这样,我俩在法庭上对着忏悔……”

    “总算逃脱一死。我和一群罪犯被押上船,送到大量缺少劳动力的西印度群岛殖民地‘安提瓜岛’的一个新建种植园,成了‘赦免死刑的契约奴’。可那个种植园主太特么黑心了!在咖啡和甘蔗收获季,我们每天都要干20个小时的活儿!我苦忍了一年终于找机会跑掉了。”

    “接下来,也是在加勒比流浪四方,啥都经历过。直到后来当水手时被老德克他们的船攻击,我就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海盗。老德克在后来的日子里两次救过我的命!我就一直跟着他了……”

    螺丝腿儿表情轻松地讲完了他的故事,并没有像老德克那样发出什么感慨和叹息。大家也都听得平静。

    切里:“那就说说我吧。罗斯,我可比你幸运。我有个伟大慈爱的妈妈,她为了不忍心亲眼看着我受苦,就把还是吃奶婴儿的我扔在伦敦‘天堂’一般的沃平区一个教堂的台阶上。哈哈,我得说,她肯定是天底下最慈爱的母亲了!她是个天使吧?”

    “那年月像我这样被遗弃的孩子实在太多了,教区人员也养活不了。机智的他们就以四便士一天的价格把婴儿租给乞丐当乞讨道具,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咋活到五岁的。从五岁开始,教区人员又把我们这些五到八岁的孩子,以每人二十到三十先令的价卖身七年给扫烟囱的人。老板买下我们这些幼小的孩子,命令我们爬下烟道替他做清扫工作。有时下面的火还在烧呢,我们没有面罩,也没啥防护的衣服,就这么去清理煤灰。我们这些“攀爬男孩”(Climbing boy)中很多人没多久就会染上肺病和眼睛失明,没准儿哪天就死在哪根烟囱里了。”

    “我咋受得了这个?于是七岁那年我就跑出来,变成了一个衣衫褴褛地在街上流浪游荡的‘伦敦黑警卫’(Blackguard——地痞流氓的意思)。我们这帮流浪儿白天乞讨晚上偷东西,困了就睡在店铺台阶上或街边角落里。沃平算是伦敦最穷的街区吧,到处是破衣烂衫的穷苦人,到处是简陋寒酸的小破屋。泥泞恶臭的街上满是两边小楼里半夜倒下来的屎尿,也满是骡马粪便和屠宰牲口时留下的大片血污……”

    “有颗高贵之心的我当然没法继续忍受这样的环境啦?于是我走出沃平在伦敦到处流浪。每天生活的基本内容就是乞讨、打杂跑腿、擦皮鞋、偷东西、打架……挺自在也挺无聊的。”

    “直到有一天,我一直到黄昏都没弄着吃的没弄到钱,走在东区的白教堂附近时实在饿得不行了!趁卖面包的胖老板扭头和人说话,我就偷拿了一个面包转身就跑!我以为他那么胖,又不可能扔下面包摊子来追我,肯定没事儿呢。可他妈万万没想到啊,胖老板拿出一个哨子吹得‘哇拉哇拉’地那个响啊!”

    “结果我刚跑到街角就被两个巡逻的民兵抓住了。他们挟着我正沿街边走着,对面来了三个抓伕队的人,领头的好像和其中一个民兵认识。他们小声聊了几句,民兵就把我交给他们,还说:‘便宜你了小崽子!跟这位大人走吧……’就这样,我就被抓到了船上。”

    “当时我还真不理解,连我这么一个年幼瘦小的乞儿都抓,咱们大英帝国已经不要脸到这份上了吗?后来在船上我才知道,敢情皇家海军别说我这样的小乞儿了,他们连马戏团的演员,甚至连精神病院的病人都抓啊!这可真是大英帝国……那词儿啥来着?噢……名垂史册光耀千载的一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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