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李元景不是傻子

    第四十五章李元景不是傻子 (第2/3页)

这些东西做出来挣到钱时,肯定瞒不过李世民。

    一旦自己赚了钱,李世民早晚会找自己要,那倒不如自己在财力弱小的时候,先打打李世民的旗号,赚取第一桶金,等到赚了钱,给李世民分点,那自己冒充他名号的事应该就没事了。

    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要自己活着的时候够花、有钱花,钱多了也没有什么用。

    并且做过生意的人都知道,钱不是一个人挣的,也不是一个人花的。

    尤其是在大唐做生意,因为没有后世严格的法律规则保护,那就需要有足够的权势,才能做大、做好生意。

    没有足够的权势,你的生意根本就做不起来,在大唐,如果你做的生意赚钱,那五姓七望以及其余大大小小的士族豪门,转眼间就会把你吃得连渣都不剩。

    因此李元景在一开始就计划好,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打着李世民的旗号,把程咬金、秦琼、尉迟敬德、徐茂公拉进来做后盾,这样自己做生意,即使是五姓七望,轻易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

    打着李世民的旗号做生意,刚开始挣钱少的时候,凭六皇子李元景纨绔嚣张的名声,李世民肯定不会注意到自己。

    等挣钱多了,即使给李世民分走五成,自己只留一成,但凭美酒、茶叶、香水、花露水、瓷器一本万利的利润,一成就够自己花了。

    李元景上一世穷怕了,而这一世自己有能力挣钱了,自然要挣足够多的钱让自己不穷。

    当然李元景也知道,钱多了是祸害的道理,所以李元景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自己挣的钱全部自己花,而是向外宣传这里边有李世民的五成,等到时候挣了钱,分给李世民五成也就是了。

    当然李元景为了避免自己挣钱多了,被李世民察觉自己冒他的名头,收拾自己,李元景决定把做生意的每一笔账都记录清楚。

    并且,最好在李世民还没有察觉自己冒他的名头、收拾自己的时候,就把他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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