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三司会审
第二十章 三司会审 (第3/3页)
远却是还有别的想法,这个案子结果是注定了,但是归谁办理,却不一定。
李子孝和陈远相互看了一眼,这时李子孝说道:“主公,亲军府有反间的职责,这件案子也是由亲军府发现便处置的,我本不该多说什么。
不过此案涉及数百官员,极其特殊,一个不好,便会引得整个河北官场出现混乱。今亲军府将人都带走,却又没留下只言片语,旁人只知道亲军府四面抓人,却不知何故。此事已经使得整个河北官场,人心动荡,议论纷纷,若是再如此下去,只恐各地会出现更大的波动,影响河北的安定和未来的战事。”
关中的战事,早就准备妥当,甚至潼关和龙门、河西地区已经展开行动,若是因河北生乱受到影响,那后果就严重了。
黄明远听得,也是有些犹豫。
“那玄贞以为该如何?”
李子孝乃言道:“不若有行台出面,交由刑曹和督察署联合查办。等案子查清之后,再由行台出面,安抚人心。”
李子孝的办法,是他能拿出最好的办法了。不过这里面有个问题,刑曹相当于刑部,但大隋刑部的权利根本比不上明清,主要负责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以及执行权。虽有审判权,但只限于七品以下官员。而且涉及到审判,一般是由大理寺负责,而刑部负责复核。
至于督察署,权利基本类似于后世的督察院,负责监察。
所以就导致了,行台没有直接的审判机关,也就是大理寺。总不能临时给刑曹和督察署增加权利吧。
李子孝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说得有些含糊。
但他明白,必须得给行台争夺此事的主办权。若是开了这个口子,让陆贞获得处置、审判官员的权利,后果就严重了。
黄明远也看出了李子孝的担心,于是说得:“玄贞的担心,倒也不无道理。不过贞娘也确实把案子办到关键地步了,没有中途改弦易辙的道理。
不如这个案子,由亲军府代行大理寺的职责,负责具体的办案。然后有刑曹负责量刑,督察署负责监督。三家共同处置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