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卖金首饰

    第11章 卖金首饰 (第2/2页)

所以虽然房东就招了两个人,价格两百元,但是一起去帮忙的还有四个人,大家就想一起忙完然后去喝酒。

    然后准备挖掉树根的时候,在树根旁的土里挖出一个酒坛子,当时才挖了一米不到,大家以为是像女儿红一样埋在土里的酒。

    连在一旁看着干活的房东也好奇,说可能是房子的原主人埋的。

    他这房子是后来买的,最后大家好奇的打开了酒坛子的封口,想看看里面还有没有酒。

    结果封口打开以后,里面确是半坛子大洋,还有一根金条混在大洋里面。

    大洋不知道有多少,金条倒是记得清楚,五根金条,当时房东在,其中一个公友说这地底的东西属于国家。

    另外一个说见者有份,大家一起卖了,每人平分,包括房东也一样。

    因为房东说了,这房子是他买的,地里的东西不是他埋的。

    最后房东认亏,大家一起卖了金条,总共三十五万,加上房东总共七个人,每个人分了五万。

    “当时的金价比现在贵,五根金条一千五百克,卖了三十五万,现在荣叔收两百一克,也可以卖三十万。”

    凌峰一边想着一边骑摩托车来到了记忆中的那个民国院子。

    这个院子的大门原来应该是木门,不过现在已经改成了不锈钢防盗门。

    通过关着的防盗门往里面看,院子里的枇杷树和院墙之间搭着一根竹竿,竹竿上还晾着衣服,明显有人住。

    凌峰没办法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挖出藏宝,现在就看怎么减小成本的情况下,让他们搬出去几天。

    凌峰准备还是用影视剧组租用拍摄场地的借口租房。

    给他们一点钱,让他们搬出去几天,拍摄好以后再搬回来就行(挖好藏宝后),不会破坏他们家里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