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有形必朽,和光同尘

    378.有形必朽,和光同尘 (第3/3页)

    不需要自己钻研。

    也不需要自己去懂。

    只需要按着这条已经被设定好的道路一路往下走,便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终极”至理。

    那是道。

    是天道,是大道!

    是已经被前人艰难摸索、反复论证、几经实验,所检验出来的唯一真理!

    不需要思考,只需要……按着这条路走下去……就够了!

    难道……

    这就是狐裘大人那日在酒宴上所讲的“道”么?

    “所谓的悟道,便是明白了自己对于这片天地的规则后,从这赋予的规则中定立属于自己的规则。这个规则无关大小,而关乎于念头是否纯粹。只要能明悟,那么从此后,你就是天道的一部分。是规则的一部分。人不死,规则不灭。规则不灭,便可长明。”

    ……

    “有了师门传承,那么便不需要自己去摸索那些道理。而是延续了前人为你开拓的道路,以前人为铺垫,追寻自己的道路。你不用浪费时间摸索,只需要继承就好了。”

    ……

    “悟道,不是说你的念头有多通达,或者武艺有多高。最关键的在于你能明白自己的道理而贯彻它……用道门的话说便是大道五十,天衍四九,唯遁去其一。这个“一”,便是人道。”

    ……

    狐裘大人的话语,与那万千道路中唯一“正确”的一条这么相互一验证……

    恍惚间,李臻看到了。

    看到了自在的尽头。

    看到了悟道的道路!

    而这条道路,叫做……

    “时间!”

    和光同尘。

    光,是时间单位?

    还是距离单位?

    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那万千法则之下,玄均观的先人们,已经找到了那唯道至极之道!

    时间!

    万物,随时间而生!

    万物,因时间而朽!

    掌控时间,与光相合!

    谓之……

    “道!”

    无需境界,无需可笑的“出尘、自在、悟道、超脱”。

    什么都不需要。

    追求境界,便是在时间中,与死亡赛跑。

    人力穷尽时,争的,不过是在死亡之前,明悟那超脱之境而已。

    可笑!

    尔等徒劳,只能在时光中化为尘泥腐朽。

    可掌控时间,追寻前人之志,却可……

    化身永恒!

    境界?

    有什么用?

    境界!

    无用。

    与光同尘,合光同德。

    一念十方惊煞。

    一念万年一瞬!

    天地皆存,有形必朽。

    和光同尘,湛兮永存!

    (注1:江湖人管说书的这行叫“团柴的”。唱大鼓书的,叫“海轰儿”,又叫“使长家伙的”,两者皆属于江湖春点。《江湖丛谈》这本书里有详细介绍,这里就不多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