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签书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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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签书有感 (第1/3页)任何一本书上都有作者及编者的名字,干嘛还要让作者于售书的时候在已有自己名字的书上再签一遍名字?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让作者与读者见面,便于沟通或交流;比较实在的说法,是有个纪念意义,证明你见着作者了;而站在商业的角度看,则是一种促销手段。
将作家签名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就给作家出了个难题。一般读者买作家的书,都是冲着他的书去的,而不是冲着他的面孔去的。他又不是演员或主持人,一般也大都不甚漂亮,有什么好看的?我买鲁迅的书,买沈从文、汪曾祺的书,买拉美作家或昆德拉的书,不是因为他长得漂亮或知名度高,而是因为他写得好,我喜欢。我若没有问题向作者讨教,也不见得愿意去见他,除非他请我吃饭。因此上,将作家签名售书与演员、主持人或气功大师签名售书放在一起衡量,作家就要吃亏,他没人家漂亮,一般也没人家知名度高。说不定没见着你的时候我还买,一看见你不如我想象中的漂亮或顺眼,我还不买了哩!
所以不能拿作家签名售书跟演员、主持人或气功大师签名售书不作分析地一起比,它除了制造一点冷清的气氛别的毫无意义。主持人一个小时签二千多本是火爆,作家一个小时签二百本是冷清,说明什么?什么也说明不了。你若一定要说明点问题,那也不是作家的悲哀,而是读者的悲哀。而火爆与冷清是相对的,你一个小时卖二千本书就火爆了?泰山脚下卖香火的个体户脸蛋儿不见得漂亮,一个小时还卖三千把香哩!你一个小时卖一千斤粮食,他一个小时还卖三千斤大白菜哩!这种比法有何意义?
一个认真的读书人与追星族们的品位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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