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突尼斯(上)

    第二十章 突尼斯(上) (第2/3页)

到36000桶。

    还是要等到第二次工业革命才能收到人们的重视,目前来说开采石油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当然弗兰茨还是找了一批地质学家,去寻找沙漠中的石油。

    主要是这个年代的人对石油勘探有着十分严重的错误认识,他们觉得只有山里或者高原更容易产生石油,因为巴伐利亚和罗马尼亚是此时的欧洲石油主要产区。

    如果你和这个时代的专家说盆地比山地更容易发现石油,一定会认为是不学无术的疯子。当然你如果说海里有石头,对方一定会向你付之一笑,因为你简直连小学生都不如。

    弗兰茨雇佣的这支地质勘探小队,被告知了要特别注意沙漠中的石油。

    这个年代的地质勘探队可是个玩命的活儿,各种各样的复杂地形,多变的天气,毒蛇猛兽,野蛮的原住民,甚至是疾病和土匪...

    幸运的是,这个年代也有很多有理想的人,他们想探索大陆上未知的秘密,满足自己的求知欲以及出名。所以弗兰茨只要每年支付5000盾的费用,就能让这群人豁出性命去沙漠里寻找绿洲和资源。

    当然他们如果发现了宝藏,要抽层10%。所谓的宝藏当然是贵重金属和矿石(金、银、钻石、宝石),以及拥有这些贵重物品的人和古墓等。

    任何的矿藏他们都可以入股参与,只不过以他们的实力很难成为大股东就是了。只要上下打点得当,他们其实是有优先承包权的。

    这些勘探队表面上的金主是皇室和奥地利政府,实际上却是一些敏锐的资本家和大贵族。勘探队员是没有钱,很富有的人也几乎不会做这种事情,毕竟不可能人人都是蝙蝠侠。

    但是贵族和资本家有钱,他们自然不会放过这种赚钱的机会。只不过他们缺乏公信力,就算信誉再好的商人也很难比过国家政府。

    而且国家还能提供很多方便,比如让军队提供帮助,或者直接和当地政府交涉等等。

    严格意义上讲哈布斯堡皇室从突尼斯购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非主权,说是殖民地叫租借更合适一点。租借的年限为20年,20年后由两国协商,但侯赛因王朝有权利收回土地。

    埃哈迈德·贝伊相信20年后,突尼斯就算不能超过奥地利,但是自保肯定无虞。到时候突尼斯真的强大了,或者是找了新盟友就可以一脚踹开奥地利。

    贝伊觉得自己是一位明君,再怎么样也会比哈布斯堡这个外来户得人心。到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