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哥布林杀手
第十三章 哥布林杀手 (第3/3页)
哥布林的合体实力对人类构不成威胁,哥布林的肉也没什么人吃,利用价值也比不过魔偶,所以现在的哥布林和野生的猴子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当它们之中进化出魔化的哥布林时,魔化的哥布林就会带着小弟们到村子里偷猪偷狗,这种哥布林就成了村庄的的祸害,村民会委托冒险者出去清剿它们。
可一个哥布林耳朵就值10铁钞,就跟白给的一样,虽然也有杀死魔化哥布林后可以从它身体里挖出一颗魔铜珠的原因,但讨伐哥布林终归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没什么人会去接这种委托。
现在嘛,安博来了。
早上完成了4个村庄的H级委托后,随便找了一家村庄饭店吃了点东西,安博下午就跑到距离白杨城十几公里远的花火山来了。
今天他要当一回哥布林杀手。
“啊…麻烦死了,跑到这种荒郊野岭来找哥布林,我真是脑子让门夹了…”
安博看着手机导航小声嘀咕道。
对于已经在幻界中模拟过探索地下城的安博来说,对付几只魔物哥布林都不算什么难事。
一般的魔化哥布林综合评级大概在8-9级左右,单纯肉搏的话…安博可能不是对手。
但是没有蠢货会赤手空拳去和魔物对A,人类之所以是人类,当然是因为人类会使用工具,“善假于物”了。
这个世界不禁枪,普通的农民家里常备几把冲锋枪也不奇怪,不到十级的魔物一梭子下去肯定死翘翘了。
但是买枪买子弹也是要钱的,如果去地下城的话还需要买那种附魔的子弹,那赚的钱可能还没有花的多,普通人根本支持不了这种消耗。
而安博…显然是一个穷人,他连一把手枪都没有,唯一的武器匕首也只是普普通通的刀具,根本没有附魔过。
安博身上唯一算的上道具的,也只有手上的魔法手套了。
魔法手套和魔杖的作用差不多,是可以提高以太操纵力的道具,带上手套可以更稳定地施法,对法师来说是挺重要的装备。
对安博来说,魔法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收获,也是他敢孤身出城的最大倚仗。
——也不对,安博还有金手指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