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太史慈暂属鹰扬

    第五十五章 太史慈暂属鹰扬 (第3/3页)

史慈不少性格。其一,他通达权变,富有智谋,不是寻常武夫;其二,他事上以忠,不择手段,他这么一搞,那个无辜的州吏肯定要倒大霉,但为了郡中得利,太史慈对他遭遇置于度外;其三,他能屈能伸,肯在现实面前低头,避祸海外数年。而其后历史上记载太史慈的事迹,又反映出他勇武无敌、知恩图报、一诺千金之品性。总而言之,是个不下于关张的大将之才。

    太史慈今年二十七岁,比赵云大三岁,比关羽小三岁,正是男人的黄金年龄。刘备仔细打量他,见他身高七尺七寸,猿臂熊腰,浓眉大眼,鼻直口方,须髯黑密,顾盼间两眼精芒四射,极有威势。因握其手,笑道:“久闻子义之名,今日方得相见,何其迟也!”询问辽东生活,嘘寒问暖,又言及天下形势,勉励太史慈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太史慈临终遗言是:“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可见是个富有雄心、热衷功名之人。刘备从天下大势谈到青州之起,再谈到征讨不臣、重兴大汉之志,深为太史慈敬服。

    刘备向太史慈解释军中法度,激励他道:“吾军中有功者上,无能者下。君虽勇武,但方入吾军,尚未有功,若骤升高位,恐将士不服。君可愿屈就一百人将?不日东讨张饶、李条,正君扬武之机,君若杀贼立功,校尉亦轻松易得也!若君不愿上阵,亦可在吾帐中参赞军事。”

    太史慈大声道:“使君无须相激!杀贼平乱,慈之夙志也!何必百人将,都伯足矣!张李二贼肆虐鄙郡久矣,使君讨之,慈愿为先锋,必擒杀此二贼献于使君帐下!”

    刘备对太史慈昂扬斗志、凛凛杀气大为赞赏,道:“吾等子义凯歌!”任命太史慈为屯长,归属鹰扬校尉赵云之下。

    (修改了第一卷第七章求贤若渴,修订刘备与牵招关系。根据唐玄宗用于教导儿子的《初学记》引晋朝人孙楚写的《牵招碑》:“君与刘备,少长河朔,英雄同契,为刎颈之交。俄而委质于太祖,备遂鼎足于蜀汉,所交非常,为时所忌,每自酌损,在乎季孟之间。”应该有一定可信度。因此修改。另外,54章加了两句,可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