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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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道常无名,朴[1]。虽小[2],天下莫能臣[3]。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4]。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5]。始制有名[6],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7]。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8]。【注释】[1]无名、朴:这是指

    “道”的特征。[2]小:用以形容

    “道”是隐而不可见的。[3]莫能臣:臣,使之服从。这里是说没有人能臣服它。

    [4]自宾:宾,服从。自将宾服于

    “道”。[5]自均:自然均匀。[6]始制有名: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

    名,即名分,即官职的等级名称。[7]可以不殆:不殆,没有危险。

    [8]犹川谷之于江海:之于,流入;一说正文应为

    “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译文】

    “道”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它虽然很小不可见,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

    侯王如果能够依照

    “道”的原则治理天下,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它。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就会降下甘露,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匀。

    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种管理体制,制定各种制度确定各种名分,任命各级官长办事。

    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约,适可而止,知道制约、适可而止,就没有什么危险了。

    “道”存在于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使万物自然宾服。

    【解析】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大道属于心灵的世界,是人的外部感官无法感觉到的,所以说

    “无名”。朴,是灵魂的化身,是自我之

    “法身”;朴是闪电,可以劈开乌云,驱逐黑暗,迎来光明;朴是惊雷,可以斩除一切妖魔鬼怪。

    朴为

    “婴儿”,既真实而又虚幻,可由天门自由出入,故说

    “小”。

    “朴虽小”,却能聚能散,聚则成朴,散则为器,变化无穷,奥妙莫测。

    朴一旦修成,自然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天下之人没有谁能够使她臣服。

    修道之人若能去妄守朴,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将宾服。由治身之道扩展到治国之道,治身之朴,就是治国之法,

    “朴虽小”,是就法律文本而言。朴是自然的、纯真的,社会法律也必须是正义而神圣的。

    她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居于法律之上——

    “天下莫能臣”。统治者如果能够真正以法治国,天下人民将自然宾服。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修炼道德功,火候达到地天交泰、水火既济之时,舌根下的廉泉穴,随着骨节百脉的开通而打开,其水如泉,咽纳不及,名曰

    “甘露”,又名

    “长生酒”。其味香甜,胜过糖蜜。甘露周流全身,泽被每个细胞。

    “天地相和,以降甘露”,对应的是

    “政通人和,物阜民丰”。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果真正体现了人民的意愿,物质文明自然水到渠成。

    “民莫之令而自均”,反映的是人类向往不已的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到来,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结果。

    超越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主观地搞平均主义是不会实现大同世界的。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法律的制订之初,具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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