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节葬

    第二十一章 节葬 (第2/3页)

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不能修舟车、为器皿以。

    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

    财以成者,[挟]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7]。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

    富之说无可得焉。【注释】[1]此句应为

    “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不秩,实为

    “不迭”。

    “哭泣不迭,”即哭泣没有时日,不能更换替代。翁,实为

    “翕”字,缞绖(ceīdié):用麻布做成的丧服、丧带。

    “翁缞缞绖垂涕”,即哭泣时声音合而不扬,敛而不敢放,涕泪垂落于孝服。

    [2]庐:守孝的草棚。[3]寝苫枕块:睡草垫枕土块。[4]陷陬(zōu):指病态瘦弱的样子。

    [5]黧黑:肤色黑而黄。[6]蚤:通

    “早”。[7]此句应为

    “财以成者,[覆]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译文】处理丧事的方法,是怎样的呢?

    说:不分昼夜的哭泣住在草棚中披麻戴孝,卧草枕块,争相挨饿受冻。

    使自己面目消瘦,肤色黑黄,耳不聪,目不明,手足无力,无法做事。

    又说:上流士大夫办理丧事,需要搀扶才能站起,拄杖才能行走,这样共持续三年。

    如果效法这样的言念经,奉行这样的做法行丧其的王公大人必定不能按时处理政事,士大夫行丧,就必不能治理政务和众多官府的事情,就能开荒拓地,充实粮仓。

    如让农人行丧,就必定不能早出晚归,耕作种植。如让百工如此行丧,就必定不能修造车船,制作器皿了。

    如让妇女如此行丧必不能日夜操劳纺线织布。细算厚葬的花费,是多多为死者埋葬财物;计算久丧的后果,是人们工作的长久荒废。

    财物已经创造了却覆盖在墓穴中掩埋了;之后就让人得以生存的工作也被长久禁止了。

    用这种方法求富裕,就好比禁止耕作却追求收获啊,厚葬久丧可富裕的说法不可行啊。

    【原文】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1]?

    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2]: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3],五皆丧之三年[4]。

    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5];族人五月[6];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

    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

    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

    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

    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

    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已也。

    治之说无可得焉。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7],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

    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

    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苟贫,是无以为积委也;若苛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

    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8]?”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9]。”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10],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注释】[1]意者:即

    “抑或”,或者的意思,下同。[2]为政:管理政事。[3]后子:即嫡长子。

    [4]五:“又”字之误。[5]孽子:次子。[6]五月:指服丧五个月。

    [7]春秋时有不攻居丧之国的说法。[8]孰愈:哪种情况好。[9]无择:无区别。

    [10]厉:灾难。【译文】所以,(用厚葬久丧)要使国富家足,既已不可能了。

    而要以此使人民数量增加,或许可以吧?(然而)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

    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去治理国家,国君死了,服丧三年;父母死了,服丧三年,妻与嫡长子死了,又都服丧三年。

    然后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众庶子死了服丧一年;近支亲属死了服丧五个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丧都有一定月数,那么,丧期中的哀毁瘦损必定有制度规定了。

    使(自己)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朵不聪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强健,因之不能做事情。

    又说:上层士人守丧,必须搀扶才能站起,拄着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

    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则他们饥饿缩食,又象这样了。因此百姓冬天忍不住寒冷,夏天忍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不可胜数。

    这样就会大量地损害男女之间的交媾。以这种做法追求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身剑刃而寻求长寿。

    人口增多的说法已不可实现了。所以追求使人口增多,既已不可能了。

    而想以此治理刑事政务,也许可以吧?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治理政事,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

    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使居上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听政治国;使在下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从事生产。

    居上位的不能听政治国,刑事政务就必定混乱;在下位的不能从事生产,衣食之资就必定不足。

    假若不足,做弟弟的向兄长求索而没有所得,不恭顺的弟弟就必定要怨恨他的兄长;做儿子的求索父母而没有所得,不孝的儿子就必定要怨恨他的父母;做臣子的求索君主而没有所得,不忠的臣子就必定要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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