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普法课
第30章 普法课 (第2/3页)
所有指的。果不然,大家都看向前书记杨尚武的老婆黄贵英。
黄贵英知道江心月针对她,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亦是不好发作,只得硬生生地将心中火气压回去。
江心月接着说:“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请到了司法局曾绍鹏局长来给大家进行法律宣传,大家一定要认真听,因为这些法律点都跟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没听明白的,会后可咨询曾局长,也可阅览操场边的宣传栏。普法结束后,我们还有重要事情讨论,涉及到你们的切身利益,所以请大家一定不要提前离开。”
江心月将话筒传给曾绍鹏,曾绍鹏清了清嗓子,中气十足地大声讲道:“今天先给大家宣传跟你们利益最有关联的几部法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是《乡村振兴促进法》,三是《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为了不耽误大家时间,咱们挑重点讲。
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土地实行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什么意思呢?全民所有即国家拥有的所有权,全中国人都可以拥有。比如县城的商品房,不是我们竹县的人去购买,他依然可以拥有该商品房占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农村土地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了,比如盐井沟村的土地就属于盐井沟村村民的,如江书记一样的户籍不在盐井沟村的村民,就不能拥有盐井沟村的土地,当然,也不能参与土地收益分配,所以土地是我们农民生产生活的根本、饭碗,一定要保护好、利用好。
此条还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有些村民可能会问,国家不是给我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那这土地就是我的了,我可以修房造屋了,或者我进城不在农村住了,我就低价卖给邻居或亲戚,总之,想干嘛干嘛。乡亲们,这是不行的。国家只是将土地承包给你,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在哪里?所有权在村集体,全村人民共同所有,所以你不能侵占或买卖不属于你的东西。如果土地能侵占或买卖,那跟过去的地主有什么两样?但是,国家如果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铁路、军工厂等,是有权征收或征用咱们的承包地的,但会给土地使用权者相应的补偿。所以,国家制定法律,还是为了保护大家的根本利益的。
《土地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这是什么意思呢?比方说,我们盐井沟村林地承包到户,你分得了哪一块林地,那一块林地在70年内属于你使用;没有分配的林地(包括农用地)不属于任何村民个人,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没有分配的荒山、荒地,你就不要去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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