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不在场证明

    第104章 不在场证明 (第2/3页)

写一份诉状,我要状告胡生,杀人害命!!!丧尽天良。”

    潇慕云点了点头,“死者霖娘,女,十九岁,家住万坡村,目测尸长162cm,发育无异常,营养状况一般,已出现尸僵,嘴唇黑紫,角膜浑浊,双侧瞳孔放大,颈部见鲜红紫色,且嘴部明显可见五指,其余皮肤未见异样,口鼻腔及双耳测外道未见异常,指甲内有皮肉组织残留。”

    锦姒写完点了点头,潇慕云继续说道,“结论:死亡原因为中毒,死亡时间为下午未时,生前曾遭人扼喉,且五指粗细可断凶手为男子,指甲内皮肤残留为重要线索,调查手臂遭抓伤可疑嫌犯。尸检报告人:潇慕云。”

    锦姒写完将验尸报告拿起来放在一旁,静待晾干。

    然后开始着手写自己的诉状。

    “刑事起诉状,原告:锦姒,被告:胡生。诉讼原因,胡生涉嫌杀害未婚妻霖娘,剥夺她人生命,并强行夺走霖娘家传之物,此事务所接到诉讼,前往胡生家劝解,要求还回所取之物,遭到拒绝于恐吓,罪状累累,特此将其告诸至大理寺。”

    写完这一切,准备好第二天要用到的东西之后,潇慕云和锦姒才回到房间。

    二人躺在床上,侧过头相视一眼。

    随后谈了很多,从大学时期谈到工作,

    锦姒苦涩一笑,“干我们这行的,实在是见过太多人性了,昔日你侬我侬,真情相爱的两个人,离婚之际,恶语相向,甚至是不惜要对方身败名裂,那副嘴脸,若是不知情的人一定无法把这两个人和曾经那么深刻相爱联系在一起。”

    潇慕云叹了口气,“你那行见多了无情,我这行就是无情加有情参半了,被害人出事的时候,家人,朋友,甚至是不相干的路人,都有可能出言为其打抱不平,都有可能为其掉下一地眼泪,可是,正是如此,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就显得更加的可怕,说是人人得而诛之都不为过。”

    就这样聊了几乎整整一夜。

    倩儿敲了敲门,提醒了一句,“小姐,快睡吧,养好精神,才能应对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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