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谢青

    聊聊谢青 (第2/3页)

产买卖来,不知道怎么一来(按他自己的话说是交了狗运。这未免太抽象),三晃两晃,他竟然真发了财,成了纽约有名的房地产资本家了。他挣下了多少财产,尽管人们说法不一,但算得上是个美国财主。这一点则是公认的。可此人仍保留着文人和中国贫苦知识分子的许多脾气。比如说,好交友,爱清谈,生活作风另有一套路数。比如出席上层社会的集会,他浑身高档名牌,绝对美国第一流标准,但居家生活,他的裤子不发现有两个破洞,决不肯丢掉。平时去唐人街,他总是我见到的那一身旧衣,两只旧鞋,连大陆刚来两个月的留学生都当他是打工仔。这又帮他创了另一个奇迹,就是在纽约二十几年,居然没遭过一次抢劫,因为美国的暴徒持有的也是美国人的逻辑,不能想象有钱人肯穿这么一身来糟蹋自己。

    和谢青成为朋友之后,我曾问他这种作风是有意识采取的呢还是习惯成自然,改不了在中国,在贫困时养成的**惯?他说是有意采取的,不过人们对他的动机不大理解就是了。衣着是为人服务的,不能叫它管着你,这点中国人就比老美聪明。参加上流社会活动,美国人要看你的衣装估量你的地位。派头不够,礼仪不周,人家连理都不愿理你,还想和你谈什么作生意?当然要衣冠楚楚。唐人街是另一个世界,多半是自己人,越随便越好,大家相处亲切。这就叫入乡随俗。到哪里成为哪里的一员,才不显得特殊,不引人注意。越不引人注意才越能作出事业来。由此又引出他许多感慨,他说美国是个伟大的国家,为人们提供了许多机会,但真要取得成功也是很不容易的事。要在一个方面取得成功常常要在另一方面付出很大牺牲,他在经济上这点成就,就是用牺牲文学抱负换来的,这很令人辛酸,但对谁说谁也不信,人家反以为他在说俏皮话。文学界朋友们聚会,他常常不积极参加,人家以为他忙于赚钱。其实是自己有种失落感。当年同时起步的人,如今著作等身,名扬天下了。他自己却被读者忘却了。但他并不死心。他想过一二年就从商业事务退休,重新投入写作。他不相信缪斯已永久弃他而去了,经过几十年的生活磨练,他想会比以前写得更踏实些了。这两年稍有空闲,他就要拿起笔写点散文随笔之类,作为热身……

    这话说过,也就放下,我并没太认真,而且我以为,一个在商战中连连取胜的武士,发些感慨是可以理解的,若真让他弃商从文,怕也积重难返的。

    不久前,他突然来到北京了。他打电话约我见面。我问他来作什么?他说是来谈生意,我去看他时他却意外的拿给我一本散文稿,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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