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傻子的疯病

    第三十六章 傻子的疯病 (第2/3页)

下药的朋友在一起才行。

    很可惜的是……这种程度的朋友,劣者并没有太多。

    “出来吧,先生们。”

    劣者望向走廊前方,冷淡的说道:“我来了。你们满意了吗?”

    在电梯门打开,他从里面看到外面空无一人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了,这里有人在等着自己。

    但他必须出来。

    否则等在这里的人为了阻止他快速前进到罗素那边,一定会采取更为暴力的手段——比如说割断电梯缆绳。

    为了保证那些和自己待在一起的无辜民众不会因此而遭罪,劣者只能在电梯停在中间的时候就先从中离开。

    在暧昧的音乐远去之时,一个闷闷的、像是把头钻在铁桶中说话的声音响起。

    “你果然会选择用电梯,从最高层往下走……劣者。”

    往声音传来的那个方向看去。那是一个相当瘦弱的孩子。

    他正戴着铁面具,直直站在劣者对面、双手被捆在身后。

    那铁面具上正滴答闪烁着红灯——

    “你的行为模式太好理解了。就像是会把最美味的食物放到最后吃的小孩。”

    而手持电棍的两排义体改造人,则如同迎宾一般安静的站在两侧。

    劣者沉默着,戴上了一枚墨绿色的单片眼镜。

    这枚战术眼镜能够标记热能,同时还可以分辨所有人的身份。

    这些身材健壮的保镖们,每个人都持有芯片、同时每个人的手里都没有人命和其他犯罪记录。

    他们或是被雇佣、或者被收买、或是被欺骗……总之,他们就是被熟悉幸福岛公司法的人,所推出来的“盾”。

    当身份干净的普通人,没有握持任何致命性武器的时候——如果执行官对他们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或者直接将其击杀,那么执行官本身也要以杀人的罪责而被追究。只有在对方已经切实的威胁到他的生命时,才能作出同等程度的反抗。

    劣者所能做的,只有沉默着将他们的身份信息上传到翠雀那边。

    他们将被天恩集团的系统标记并监视。但也就仅此而已。

    这也是幸福岛的规矩。

    除非在犯罪现场直接捕获,否则不能事后追责“普通人”。

    哪怕明知对方与什么组织有关系,也不允许抓捕逼问或者搜索记忆。

    或者说的更清楚点:那就是执行部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链,就不能去找“打工仔”的麻烦。

    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以后也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也没有人知道,这些人日后会不会成为自己的同事。

    而在劣者面前的这些人,除了握持着电棍之外……就连能够投弹、能够增幅力气的义体都被关闭了系统。除了能够让他们更加抗揍的义体仍在运转,他们看起来就像是蠢笨的铁坨子。

    然而,这才最为危险。

    如果是普通的执行官,恐怕今天就要栽了。在不能使用致命手段的情况下,被接近三十个手持电击武器的壮汉逼在角落——这几乎是无解的情况。

    但也幸好他是劣者。

    劣者反倒是松了一口气。

    他的确有着能够轻易而举杀死在场所有人的能力……甚至再来十倍也无所谓,只要使用翠雀的芯片,他甚至能够让整座大楼直接坍塌。

    可是,这楼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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