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是谁在口是心非地哄狼崽崽呢

    第十四章 是谁在口是心非地哄狼崽崽呢 (第3/3页)

缕漫进喉咙里,似乎缠绕在心脏上,慢慢收紧。

    房内的锦瑟慢吞吞地去洗了把脸,又嫌弃地将衣服丢进脏衣篓里。

    “这衣服是不能要了,唉。”她叹息地看了眼自己料子极好的衣裳,“本来衣服也没多少,每次一睡醒,衣服就风化得差不多了。”

    她很忧愁:“还好每次都有人花高价买回去。”

    她的衣服那是衣服吗?

    别人的衣服最大牌也就是高定、纯手工制作、顶级名师啥的。

    锦瑟的衣服:古董,大师做的古董,在当时年代都价值连城的古董。

    老祖宗穿的是衣服吗?那是行走的四合院,移动的博物馆。

    007不管她的碎碎念,一心一意惦记着它的小反派,时时刻刻关心人家的身心健康:“宿主,你干嘛要把姜衍他家人的遗物都拿回来啊?那么重。”

    老祖宗多娇的一个人,除了干架之外,半点儿力气都不想出的一个人,居然在林黛玉葬花状态下,都没把那些东西丢了。

    要知道她第一次见姜衍,可是直接想弄死人家的啊!

    锦瑟拎着水龙头慢吞吞地冲着脚,葱白的脚背上滚下水珠,泛着淡青色血脉的脚背看起来很细腻。

    脚踝上挂着个铃铛,那铃铛平时也不见响。

    她晃了晃脚背上的水珠,用无所谓的语气道:“逗小孩呗。”

    007努力证明它的宿主是个好人:“那您还抓了一把糖给他……不就是想安慰他吗?”

    锦瑟一拍脑门:“忘了,我拿回来给自己的!”

    007:“……”再信你是好人我是狗。

    锦瑟听它不出声儿了,轻啧一声。

    她出来时,姜衍已经收拾好自己了,也给她温好了牛奶,还有一份三明治。

    “只喝牛奶对身体不好,吃点儿东西再睡吧。”他眼角还有点红,微微弯起眼来,袖口挽起,有种少年的清俊,又有种任人宰割的脆弱。

    “三明治我不要,你带走,我喝牛奶就行了。”她动作说不出的味道,没骨头一样地靠到床上,交叠着双腿,随意地露出削瘦皙白的踝骨,踝骨上系着小小的铃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