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幻

    第二章:幻 (第2/3页)

对她虎视眈眈,只是在等下一个机会。

    真是操蛋,这要命的感觉。

    她想喝酒。

    想念那种腥辣的液体在自己的口腔里游荡,想念它们顺着食管流入自己的胃部,让它火热,发疼,刺激的神经,却又永远无法清醒。

    只有那种感觉才能暂时的逃离这个悲苦现实的世界。

    想睡觉。

    江弦生的声音又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姐,回家吃顿饭吧。”

    这个跟她同父同母的亲弟弟,一个跟了父姓,一个跟了强势的母亲姓,性格却谁也不跟,各长各的。

    虞欢只记得自己在沉睡过去前“嗯”了一声,算是对这个复杂混乱又平常的家庭一点怜悯。

    ————————————————————————

    其实虞欢的硕士研究生已经读完了,虽然经过了导师的压榨以及挽留,虞欢还是毅然决然选择了回国。

    夜晚,虞欢驱车带着江弦生回家吃晚饭。

    不对,应该是鸿门宴。

    虞欢不止一次羡慕江弦生的名字,听说老爸江川本来想给江弦生取名江结弦的,意味着与虞薇结发夫妻,又对应李商隐写给妻子的《无题》,一弦一柱思华年。

    但是后来因为用方言读的时候感觉怪怪的,就改了江弦生。

    一弦一柱思华年,结发为夫妻,共度余生。

    一开始虞欢还在吃父母的狗粮,后来也只剩下了冷笑。

    去国外的时候,虞欢甚至自暴自弃给自己取名Happy·Yu。

    一条快乐的鱼?导师对汉文化有了解,他是这么调侃她的。

    后来导师亲自给她取名I

    a,这是来自于爱尔兰圣贤者的名字,导师一眼看见虞欢时,她戴着一副眼镜,正在跟别人进行辩论。

    辩论的案件是法理学里面的经典案例,关于里格斯诉帕尔默案。

    帕尔默已经是巨额财产的继承人,却为了保险杀掉了被继承人,虞欢就帕尔默是否应该被剥夺继承权跟另外一个女生辩论。

    I

    a的寓意为富有责任心的女孩,在这一次辩论中导师就从虞欢的身上看到了这种光辉,因为她觉得帕尔默即使杀死了自己的祖父也依旧享受继承权,他杀人会有相对应的惩罚,而剥夺继承权并非其中之列。

    而另外一个女生指出《民法典》第1125条说: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虞欢则认为这个案件是在英美法律的框架下,中国的法律无法全部代入。

    那个女人跟她七嘴八舌来回辩论许久,最后说不过了,拍桌而起指着她骂:“虞欢!你真是个没心的女人!你能不能有点道德!他杀了人啊!为了财产杀了自己的祖父啊!更何况那财产继承人本来就是他的!他还要动手!他是个畜生你懂不懂!?”

    律师最忌讳在法庭上感情用事。

    虞欢不在乎。

    他杀了人是真的,得到杀人所对应的惩罚也是真的,但是他依旧享有继承权也应该是真的。

    她永远理性,权衡利弊。

    回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