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一个合格的守夜人,要敢于收拾各个品种的坏蛋

    第124章 一个合格的守夜人,要敢于收拾各个品种的坏蛋 (第2/3页)

造大离的反。

    但这并不值得庆幸。

    大离王朝的坏品种实在太多了。

    有强横霸道的,有巧取豪夺的,有杀人放火的。

    这类,基本都被史斌和他手下的守夜人收拾过。

    但大离那些恶人中,还有这种最恶心的,像牛皮糖一样恶心老百姓,但又不犯法的。

    大离王朝就只有一部大离律,对百姓造反等方面,应该怎么判,规定的那叫一个事无巨细,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

    涉及皇室贵族的其它利益,也是规定的很细致。

    皇家子弟享受哪些特权,更是占了三分之一篇幅。

    而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呢,抱歉,大离律在这方面的很多事项,基本为空白。

    那没法可依,怎么判呢?

    县令大人看着办。

    如果县令大人全家和他的所有亲戚全都是人渣,欺负百姓怎么办?

    不怎么办,百姓活该挨欺负。

    作为蜀中数着的大世家,大豪族,雍浩这辈子从没杀过人。

    甚至都可以说,他从来不做犯法的事。

    比如,私闯民宅。

    这个行为对被冒犯的人来说,简直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恶心到极限了。

    但大离律没规定这一条。

    法不禁止皆自由。

    雍浩既不讨吃,也不讨喝,带着手下的狗腿子去别人家住,挡在门口,不让主人进门。

    门都进不了,更不用说和老婆亲热了。

    但大离律没有规定这样的行为怎么判。

    只要他不伤人,不杀人,不偷不抢,那就是民事行为,不判刑。

    而他背后有县令撑腰,县令从来不管。

    谁让他们是亲家呢。

    所以他即使把宅邸的主人气的吐血,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主人憋了一口浊气,无处撒,只能默默给钱。

    钱到位,人走的就快。

    大离律像某些特别明显的罪行,是有规定的,比如杀人者死,盗窃者处刑。

    偏偏雍浩的行为与这些都不沾边。

    史斌心里直骂娘:“你们吕家几代人,加起来快二百岁了,一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去了吗?连法律都修不好!到处是空白!这也能叫爱民?”

    私闯民宅不走,占领别人家的地盘,还拿他没辙,还要倒贴钱。

    那家主人心眼小,身体也不好,没多久就气死了。

    雍浩等人到处传播,看啊,心眼小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

    满街老百姓没有一个不恨他的。

    那家主人的亲属更是恨不得活撕了他,就像对付手撕鸡一样。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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