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部第二回 救父有术 盗亦有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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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部第二回  救父有术  盗亦有道(下)

    话说在上方的一再催通之下,时任临安府尹的赵师翠这一夜急得是火烧火燎,遂催令捕快: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限你们务必三天内破案!”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罚之下也有勇夫,经过挖地三尺般的搜寻,捕快们终于抓到了一位,他们兴冲冲地赶来向赵府尹报告说道:

    他就是“我来也”。

    然而,捕到之后,此贼却打死也不认罪,又无赃证人证,赵府尹只好将其收监待审,慢慢对证。

    此贼被抓捕之后,“我来也”果然在临安城里销声匿迹。

    真是他啊!

    赵府尹开心极了。

    当然,也不能过于草率,因为在那时,案子办错了比没破案的责任更大,后果更严重。

    赵府尹也怕办错案,因此还准备再等等,他想,要再过数日,临安达官贵人家的墙壁上不再出现“我来也”,此案那便可以办成铁案了。

    被收监一段日子之后,这贼便与专门看管他的狱卒熟了。

    有一天,贼对狱卒说道:

    “长官,我虽然确实曾经偷窃,但我绝不是'我来也”,我自知暂无脱罪之理,只请求你老人家稍松刑具,给予宽待,我有金银藏于西湖北岸宝石山上的保塔某处,拿到即是你的。”

    狱卒半信半疑,好耍似的去了一遭,果得金银若干,窃喜,不仅为贼松刑具,还以酒肉犒赏他,如同朋友。

    不一日,贼又说道:

    “我还有一批金银珠宝,藏于侍郎桥下某处,你即可取之。”

    狱卒又去,所得更多,大喜,二人遂成兄弟。后来某晚,贼对兄弟说道:

    “我离家日久,无奈上有高堂待养,下有稚儿待哺,让我回家一趟,尽点孝心,四更当归。”

    狱卒面有难色,贼进一步做工作道:

    “你尽管放心,我不会让你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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