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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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 恋人 (第1/3页)

    月光笼罩着绵延无垠的山川大地。

    今晚的它,说不上皎洁,倒是有几分神秘的朦胧。

    但是,这样的光亮氛围对于恋爱中的人们而言,那是刚刚好——既避免了黑灯瞎火、偷也似的那种紧张,又避免了月光明亮下容易暴露的那种心理负担,心中不由得就会多了几分隐秘而又自在的踏实感。

    自然,这种感觉是令人惬意的,相信但凡从那个阶段经历过来的人们都会有此同感的。不是吗?

    丁家庄村外的一个草垛后面,丁素梅跟同村的恋人韩志海正在那里约会。

    韩志海显然是有备而来,虽然眼下时节已是初冬,气温尚可,还说不上是多么寒冷,但他今晚还特意带来了一件大衣以御风寒;此时的他,与丁素梅共同把大衣半披半顶着、脊背依靠草垛坐着。

    两人亲密地偎依在一起,宛如菟丝草缠在豆棵上。

    很显然,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已经走过了“光有贼心没有贼胆”的阶段,早已不再是满心里想靠近了去搂一把,可就是壮了无数次胆,冒了一头汗也不敢去行动的那个时候了。

    韩志海,他跟丁素梅同龄,现在自己做着赶集卖布的生意。在时下当地的年轻人中间,能来干点这类生意的年轻人,那就得算是有头脑、有本事的人了。他匀称的高挑个,是一个不乏帅气的小伙。稍有不足的,是他一当笑起来的时候,右边的嘴角有那么一点点往下歪的意味。

    不过,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原因吧,丁素梅从没在乎过他的这个缺陷。否则,就凭丁素梅这样眼光比较尖的姑娘,不可能注意不到他的这一情况。

    两人在草垛后面亲密地说着话儿。丁素梅的脑门因为紧贴在韩志海的面颊上,一说话,她口里的热气就喷到了韩志海的下颌上。她对韩志海说道:

    “提起你表姐,我倒想起来了,昨天我跟秋菊、小琴她们几个进城,在南关商场里还碰见过她。看上去,她比在乡下时可是洋气多了。”

    “是有些变化。自打前年春上,她跟表姐夫在城里租了柜台卖布,听说小日子过得挺不错的。”

    “那是肯定的了。我早说过,在城里只要能干点事情,那就总比呆在乡下里强;先不说挣钱多少和吃穿的孬好了,就是大街上随便走走,那也比在乡下有的看;到了晚上,人家城里大街上有路灯,亮亮堂堂的多好。可咱乡间里黑咕隆咚一片黑,要是墙角黑旮旯里猛顶窜出一只猫来,一准能吓你一扎子汗。记得我小时候,也就是八九岁那会,有一回在村里看完演戏的往家走,因为天太黑,又是一个人,我本来就心里害怕得厉害,正慌慌张张在胡同里走着,突然路边树上就掉了一个干树叶下来打在我脸上,吓得我顿时像被施了定身法,一动也不敢动,气都不敢喘了。直到有人从后面走来,问了一声‘是谁呀?站在这里不走’,我一听这话,这才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是啊,咱乡下怎么能跟城里比呢?唉,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你看咱乡下人,进趟县城里看看就觉得那里花花绿绿地了不起了。甚至东瞅西看地紧忙活,老觉得眼神不够用。可要再看看人家市里的那风光,那可又不是咱这小县城所能比的、、、、、、。”

    “对于那一些,唉,庄户眼没处看,咱庄户头觅汉眼的,不仅只有干馋的份,就是真能亲身实地去过过眼瘾的,那恐怕也不是大多数。说真的,我呀,现在心里就只盼着将来有一天能出去看一看开开眼界——至少到市里那样的地方见识见识才好、、、、、、。”

    “这事还不好办吗?何必将来呢?只要你乐意,等我过几天卖完手头的货,再去市里批布时,我领上你去逛一趟还不就行了。嘿嘿。”

    “去你的吧,想得倒美!人家跟你八字还没一撇呢,谁让你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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