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爱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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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爱莎 (第1/3页)

    抓盗窃犯这天的早餐之后,等身后的侍女爱丽儿给张成擦了嘴,张成说道:“嗯,爱莎这次保卫了家庭的财产,立下功劳,爱莎,你有什么心愿?”

    爱莎:“我想让一个妹妹来家中做二等女仆。”

    张成点点头:“可以,那就照米兰达那次办理,从蕊儿小姐那里拿二十金币,然后坐家里马车去。尽量上午去。”

    爱莎:“是,老爷。”

    爱莎的家庭结构就简单的多,是工人的儿子娶了工人的女儿,在这个时代里相对是比较流行的青梅竹马加自由恋爱模式。

    两个人一个刚参加工作收入低,另一个没嫁妆,但两个人还是冲破层层阻力,走到了一起——更重要的事情是奉子成婚,当时爱莎母亲的肚子已经瞒不住人了。

    作为一个未婚年轻女孩大肚子的幕后真凶,爱莎的父亲当然要负起责任来。

    于是,两个年轻人在外面租了便宜的房子租住,支撑起一个小小的家庭。

    爱莎的母亲十三岁就生下了爱莎,作为工人的女儿,爱莎的母亲也没闲着过,生产之后很快就开始一边带孩子一边和周边的邻居家的妇女们组成了洗衣小组,其中爱莎的母亲在这个洗衣小组里面负责熨烫衣服。

    随着爱莎一年年长大,耳熏目睹之下开始帮着母亲带弟妹,更大一些之后更小的弟妹有了其他弟妹负责带,爱莎就开始帮着母亲跑腿,熨烫衣服已经是洗衣的最后一步,下一步就是将熨烫好的衣服送回去。

    小小年纪的爱莎就开始来回跑腿,将洗好的衣服给一家家送回去。

    其实刚刚长开的爱莎,在附近还是有着不少追求者的,但是都被爱莎的母亲将这些居心不良想拱自家小白菜的臭小子都给轰走了。

    爱莎母亲觉得,自己是结婚太早了,因为早早的就在河边草地上和喜欢的人做过负距离的交流,并且在连续做了几个月之后就因此结婚,爱莎母亲觉得,总不能也让爱莎走自己的老路。

    如果自己当年没早早怀孕,而是去了大户人家做女仆,多少也能攒下一些嫁妆,那时候就算还是嫁给现在的孩子他爹,因为孩子他爹也工作一段时段,工资增长了,家里也不会从一开始就非常窘迫。

    拿衣服来说,一家人的衣服,大部分来自教会捐赠,在教会的号召下,教友们会将不穿的旧衣服捐赠给教会,教会将旧衣服集中起来,清洗缝补之后,派发给生活困难的家庭。

    在这一点上,各大教会还是有合作的,像是北区的大地母神教会和东区的工匠之神教会,就经常性的接受南区战争之神教会和西区商业之神教会的旧衣服馈赠。

    这也是让贫困家庭不会因为穿衣这等事而造成雪上加霜。这或许也是温情脉脉的封建时代的一个缩影。

    而这样几乎没什么储蓄的家庭,其实无法面对任何意外,一旦有人生病,对这个家来说,除了一些土办法之外,根本无法送医看病。

    好在很多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土办法还是有其用处的,爱莎在这个家庭长大这十三年,只看到过两个弟妹因为幼儿时期因不明原因的高烧不退而早夭。其他七个弟妹都或顺顺当当或有惊无险的活了下来。

    早餐后,爱莎很快乘马车离开西区,到了东区和北区交界的一条胡同停下马车,知道家人习惯的爱莎直接推门进屋,看一家人正在准备做早餐——天亮一家起床之后,先要做的是打水和清理屋子,重点是收拾昨天晚上忙着的未完成工作。清理出桌子来,然后才是做早餐,吃饭。

    于是一家人就看到一身华丽连衣裙的爱莎进门后说道:“既然还没吃,早上出去吃饭,我这里有钱。走吧,其他的吃饭的时候说。”

    这个时代,还不是餐馆林立的时代,能开餐馆的,首先要保证好吃,然后根据所处的区域,尽量的提升自己的品味,让人觉得在这里吃饭,是一件能让人觉得上档次吃完之后说出去能涨脸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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