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临江仙 第六十七章 剑佛

    第四卷 临江仙 第六十七章 剑佛 (第2/3页)

的勃勃生机。

    脚踩露水潮湿的草地,两名身披特异甲胄的男子大步流星,于晨间登高攀顶,目的地自然便是那座修建在东郭山巅峰处的名塔落雁。

    奔走在后面的男子穿着一件薄制亮银色的轻型铠甲,身长体壮,个头约莫八尺有余,束发,眼神极为犀利,胡茬满脸,一看面相就知其绝非等闲之辈。

    腰间悬了柄造型霸道,纹路甚为精美的深灰色狭刀。

    疾行在前头的男子则穿有一件厚制暗金色的重型铠甲,身高足九尺,秃顶,眼神锋锐如尖刀,激射出点点凶恶寒光,大髯浓密,容颜粗犷剽悍,肩膀宽阔无比,身形笔挺似严松,脚步迅捷如劲风。

    腰间佩有极品长剑一柄,纯金庄重底色,剑鞘缀有炫彩夺目的琉璃珠宝装饰,华美异常。

    身穿银色铠甲的男子脚步不慢,一路紧紧追随在那名金甲大髯汉子的身后,二人行进的速度虽快,却一直很好地保持了约莫半臂的距离。

    “哥,你说……”银甲汉子动了动嘴巴,却是欲言又止。

    大髯汉子上山的步伐依旧那般稳健迅猛,脚下踩碎枯枝落叶无数,窸窣声不绝,并伴随有猎猎疾风从其耳畔呼啸而过,饶是如此,他仍靠着超绝的耳力听到了弟弟说的话。

    秃顶大汉眉头顿时一皱,边前掠边头也不回的言道:“元窠,有什么话就说嘛,憋着做什么?”

    名叫“元窠”的汉子犹豫片刻,总算把心里存了蛮久的话说出了口:“哥,你说,咱们真能打得过那个天罡境的甘露和尚吗?”

    腰佩金剑的虬髯大汉轻声“呵”了一下,脚步愈发加快,不假思索地感叹了一句:“难,难呐!”顿了一顿,接着道:“虽然难,却也绝非没有可能!”

    那个腰悬灰色狭刀的汉子神情沉重肃穆,没底气的抿了下嘴唇,并不言语。

    雄髯大汉提高了嗓音,震声道:“天罡境又如何?你五阶小圆满,我七阶大圆满,咱们联手起来难道还对付不了一个刚入八阶天罡境没多久的臭和尚吗?哼,怕个卵-子!”

    银甲汉子蓦然胆气粗壮了些,声音也跟着变得响亮有力了起来:“哥,我可没怕!”

    金甲大汉哈哈一笑,道:“本就无须害怕,我早已在事前准备好的那包剧毒‘冲天香’里注入了大量的本命真气,以及从武行山偷来的许多珍贵至极的道门符箓……可别小看那东西,厉害得紧呐!别说那么一大包了,纵是指甲盖大小的一丁点儿,都能天克佛门气数。等到时候我与那贼和尚厮杀之际,突然撒出一整包的冲天香,塔顶的一方天地便会瞬间变为甘露和尚的‘压胜之地’,他佛门功法施展受限,焉能敌得过我那柄能连大金刚印都能破开的神剑?再加上你从背后暗施偷袭,届时咱兄弟俩儿联手对敌,刀剑合璧,嘿嘿,此战的胜率绝对不低!”

    银甲汉子这时才清楚兄长在出门前提前备着的那一大包深棕色药粉原是那般神奇强大之物,不禁拍手笑道:“妙啊,哥,这下当真有希望能赢了!”

    虬髯汉子高声大笑:“混江湖的,就讲究一个‘撑死胆儿大的,饿死胆儿小的’,嘿,等干掉了那甘露和尚,咱兄弟俩可真就露脸了呀!到那时,中原武林谁人不知霍元巢、霍元窠这两个鼎鼎大号?”

    披穿轻重双甲的两位汉子分别名为霍元窠和霍元巢。

    这两兄弟原是中原最大匪寨九龙山的一、二把手,修为皆是不俗,与前来围剿山寨的众多朝廷官兵厮杀过不下十场,战绩尤其煊赫,甚至曾令大禹先帝嬴旬说出了“九龙不除,如疽附吾骨”这般头疼到无奈的言语。

    弟弟霍元窠本就骁勇无匹,加之其拥有一柄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上等名刀“镇三山”,以及一件品质极高的坚硬宝甲“银霜”,更是浑然不知何为恐惧,即使面对再多再猛的敌人也不会产生半分畏怖,曾接受哥哥霍元巢的安排,跑去九龙山西面要塞“豺狼口”,身后无一兵一卒,仅凭一己之力,便不可思议的抵御住了千余名官府精兵的倾力攻杀,留下了“一夫当关守九龙”的威风传说。

    相比较悍勇有余,智谋却显不足的莽夫弟弟,年级长上几岁的霍元巢可谓是智勇双全,撇开早年间便已臻至七阶地煞境的高超修为不说,身为九龙山寨当家寨主的他曾多次带兵遣将,率领山寨一众兄弟扛御住了朝廷重兵的数次大力围剿,巧施歹毒计策,于东面山谷要塞“燎骨口”处堆柴纵火,将数千名入谷官兵活活烧死,几乎胜之不武。

    那一战后来被天桥底下的说书人编成了著名条目,叫作“匪首巧施计,火烧燎骨口”,只因故事太过精彩痛快,每每讲起时围观的听众总是爆满,是以即便官府屡次禁止此条目,也总有要钱不要命的说书先生冒着被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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