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自己都不认识了

    第六十四章 自己都不认识了 (第2/3页)

还是得通过正义小姐,自己现在找上去,只会暴露更多。

    还有谁?

    黎蒙不由自主的想起愚者先生克莱恩,他倒是有购买魔药的需求,可是自己目前不能直接卖给他。最重要的是,黎蒙觉得他也没钱。

    想到这里,他突然想起来,前天晚上,愚者先生救了自己一命。按照潜规则,自己应该向愚者先生表示敬意,顺便献上自己的祭品。

    他本来购买的有3页罗塞尔大帝的日志,就是为了某天请求愚者先生的帮助预备的,可惜都在那场战斗中被腐蚀干净了。

    黎蒙不禁庆幸自己事先读了一遍, 记得大致内容。

    他决定先把那三页日志的大致内容抄写出来,下次聚会献给愚者先生。

    刚刚拿起笔,黎蒙发现自己只记得大致内容, 而具体的文字,早已经想不起来了,毕竟不是通识者,更不是那些穿越之后随随便便都能拿出几十本文学著作的文抄公,抄书这种事,不大在行。

    难道我真的要拿金镑再去买几页日志?

    这么愚蠢的事,穿越者怎么干的出来。

    黎蒙围着桌子转了很久,最后拿起笔在桌子上随意的乱画了几笔,突然有了灵感。

    很多流传在市面上的罗塞尔日记,都是被反复传抄的,而那些抄录者不认识汉字,只能照着图形进行描画。抄错抄漏肯定是家常便饭,甚至抄到狗屁不通的,也是大有人在。

    自己只要大致意思对的上,其他随便编写就行了。

    对了,为了防止愚者先生看出来抄写者会汉语,一定要把字抄的特别难看。

    可是几十年的养成的习惯,那有那么好改正。

    黎蒙的字,虽然放在写汉字的人中间,说一句奇丑无比也不过分,但放在不会汉字的人群中,那也可以勉强称一声书法家。

    只能再苦一苦愚者先生了。

    想到这里,黎蒙左手拿起了钢笔。

    一个右手写字都难看的人,左手当然更难看了,写完之后,黎蒙差点自己都不认识了。

    因为不能熟记全文,就随意的添加了一些谁也不认识的符号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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