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凶相毕露,藏不住了!(第四更!)

    第五十二章 凶相毕露,藏不住了!(第四更!) (第3/3页)

接过了苏凡的手机。

    随后看了一眼照片眉头微微一蹙。

    “陈警官,话不能这么说,有个人天天对着你的脸骂你傻×,虽然不是傻×,但你也觉得膈应不是。”

    苏凡此时开口道。

    他当然知道这种扎小人之类的起不了什么作用。

    毕竟扎小人哪有这么简单。

    随便拿点破布做个人棍,写个名字就可以诅咒了那是完全不存在的。

    这玩意,至少也得弄个生辰八字,还有他苏凡的毛发、指甲、体液什么的。

    于此同时还得在暗处偷偷来。

    不能被任何人发现。

    否则就功亏一篑。

    要不然,随便写个名字就能死人那不得死一片?

    而像这种直接掉在阳台上的,简直就是搞笑版。

    只能说这家人学艺不精啊。

    就这半桶水的水平,还出来摇晃。

    但话说回来,虽然半桶水。

    但这玩意是真的膈应人。

    对于一些胆小或者信这种东西的,甚至能对方被吓得睡不着觉,连续做噩梦都不一定。

    这也就相当于间接折磨了你。

    让你倒霉。

    “这是你弄的?怎么搞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

    只见到陈警官此刻将手机交给了苏凡,紧接着对着面前的卫秉质问道。

    虽说这不是真的。

    属于封建迷信。

    但弄这些东西那不是故意闹不痛快,没事找事吗?

    “封建迷信?警官先生,我们国家信仰自由,我就趁着天气好挂个娃娃,这怎么就是封建迷信了?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是封建迷信?”

    只见到此刻的卫秉说话十分硬气!

    甚至那一双眼眸直勾勾的盯着陈警官。

    “信仰自由这是当然,不过你这挂个娃娃干嘛还写上人苏凡先生的名字,而且还用这种鲜红色的字写?”

    陈警官没有想到对方刚调解完居然就这么狂,顿时对着询问道。

    “警官,这犯法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不能用红色的字体?”

    陈警官话音落下卫秉直接对着回怼道。

    在他的认知里,现在对方没有理由抓他。

    他这会儿自然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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