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静安寺之约

    第九十二章 静安寺之约 (第2/3页)

就这段详细展开讲讲。”

    “得嘞。”

    江知非坐下,像个说书人似的嘶哑开口:

    “话说,陆总当年读高中时,那也是个,迷倒万千少女的刚裂汉子……”

    路朝雨一怔,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

    但她还是津津有味地,听江知非继续说:

    “而陆总如此招小姑娘喜欢,还是靠四大法宝,分别是:唱、跳、rap、篮球。”

    路朝雨:???

    “当然,”江知非话锋一转:“前面那仨都不重要,关键陆总篮球打的好。

    他带领校篮球队,拿下那一年,全国高中生篮球赛冠军。”

    这件事,路朝雨倒是知道。

    “但这和灵媛姐,有什么关系?”

    “你别急啊,”江知非嘶哑着嗓子:“正所谓,无巧不成书。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路朝雨:……

    见小雨又举起靠枕,江知非没继续皮下去,连忙说:

    “那年的篮球总决赛,刚好在淞沪举办。

    陆总他们对阵的,是淞沪的一所高中。

    而灵媛姐正好是,陆总对手的啦啦队队长。”

    路朝雨捋了捋逻辑关系,然后惊讶问:

    “这么说,灵媛姐她叛变组织了?”

    “你用弃暗投明这个词好不好。

    再者说,当时两人只相处几天,互相连个QQ都没加。”

    路朝雨闻言,疑惑问:“按你这么讲,他俩当时就是萍水相逢,怎么跟买房扯上关系?”

    江知非一拍大腿,感叹说:“估计灵媛姐当初没感觉,但陆总不这么想啊!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路朝雨:……

    人在屋檐下,你这样形容你哥,真的好吗?

    这屋里,应该没装监控吧。

    待江知非竹筒倒豆子似地讲完一通。

    路朝雨眼神依旧充满狐疑:“老江,你这说的,有些太牵强了吧。”

    “一点都不牵强!”

    江知非信誓旦旦说:“你想想,陆总大学是在青华读的。

    他为啥舍近求远,离开首都燕京,跑来淞沪?”

    这么一说,好像有些道理。

    有些人一身风尘,千里迢迢跋涉而来。

    为的不是这座城,而是城里的某个人。

    “那忱哥为啥不在浦东买房,而买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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