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收金买命

    第十七章 收金买命 (第2/3页)

    见谢无锋借自己给出承诺,罗裳倒也不在意,她不取这些人的性命,就已经是重谢了。

    因为身上的伤还没好,所以谢无锋一路上走的很慢,汤逊雪也不急,就这样陪着他慢慢在街上走着。

    太阳早已落下,街道上的各个商户与摊贩都点起了烛火,寻欢作乐的人们也开始在街上游荡。

    这是谢无锋来到丹头之后头一次这么仔细的看这里,丹头跟内陆的城市真的没什么不同,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

    “谢大哥,你让那些黑皮去干嘛了啊?”

    汤逊雪扶着谢无锋,问。

    她所说的“黑皮”就是指那群杀手,因为杀手通常是晚上干活,需要穿着夜行衣,所以江湖上用“黑皮”来指代他们,是黑话的一种。

    “我让他们帮我监视一些人。”谢无锋答道。

    “什么人,我去不就行了?绝对比他们做得好。”

    “我相信,但是人太多,怕你忙不过来。”

    那些杀手虽然各个都是顶尖,每一个都能轻易弄死自己。但具谢无锋观察,汤逊雪的武功绝对在他们之上,如果不搞些阴招的话,那些人全部一起上也不会是汤逊雪的对手。

    这让谢无锋对汤逊雪的武功来历起了很大的兴趣,“小妹,你的武功是谁教的?”

    汤逊雪道:“没人教,自己练的。”

    “那都练了些什么功夫?”

    汤逊雪稍加思索,开始掰着手指头算,“天权剑式前两式、易筋经后篇、赶蝉步,还有最近练的七伤拳,没了。”

    从听见第一项的时候谢无锋就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天权剑式,那是君子钊的绝技。易筋经就更不用说了,少林那群和尚这么多年就靠着这玩意儿吃饭。赶蝉步倒是稍差一些,不过也是江湖上绝顶的轻功。最后的七伤拳,是崆峒派的镇派神功。

    “谢大哥想练吗?”汤逊雪问。

    谢无锋摇摇头,“不了吧。”

    “还是练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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