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朋友圈点赞那点事

    第二十八章 朋友圈点赞那点事 (第2/3页)

科教委某办公室。

    “哟,小刘你这是给女朋友买的包啊,够大方的啊,这驴包得要上万吧。”

    “今天不是520嘛,就给她买了礼物。”一位带着眼镜的瘦弱年轻男子点点头解释道。

    “不错,舍得给女人花钱的男人是好男人。”

    “小刘,你和你女朋友还没有见父母吧,这就送这么贵的礼物,感觉有些不太好。”

    办公室内,一位中年妇女却是觉得不好,小刘工作不过两年,工资才多少,一个月到手不过五千,这一下子就花了两三个月的工资给女朋友买礼物,那以后过情人节过生日呢?

    谈恋爱给女朋友送礼物是应该的,但不是这种花法啊。

    “你还真是多操心,人家小刘既然敢买自然是买得起的,上个月我记得小刘还买了一套名牌化妆品吧,也得大几千,现在的女生可都挑剔的很,送花送吃什么的,可是看不上眼的。”

    刘斌听着办公室内同事们的话,只是笑笑没有争辩,靠着工资他自然买不起这么贵的,给女朋友买了这个包后,他也没多少钱了。

    不过,马上就要高考了,全市有几十万的学生参加高考,到时候把这些高考生的信息一卖,又能给女朋友买礼物了。

    刘斌想的很好,然而下一刻,看着走进来的主任,办公室的人都站了起来。

    “刘斌,出来一下。”

    主任朝着刘斌招手,刘斌愣了一下跟着主任走出门,当看到站在门口的两位平安署的署员,刘斌面色一下子变得慌乱起来。

    “去了好好交代问题。”

    主任拍了拍刘斌的肩膀,随后便是自顾离去,两位署员也是上前控制住刘斌。

    “刘斌,你涉嫌非法泄露个人隐秘信息,涉嫌职务犯罪,跟我们走一趟。”

    事发了!

    刘斌最后的一缕侥幸心理没了,整个人面无人色,他突然想到自己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的原因。

    那时候自己刚刚加了女朋友微信,看到女朋友的朋友圈发的一款化妆品的图片,想要买下来送给她,然后就慢慢走上了这条路。

    ……

    某街道便利店。

    一位中年妇女正和街坊聊着天,几位署员从车上下来。

    “是李莲芳吗?”

    “是我,你们有什么事情?”

    “你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跟我们走一趟。”

    “我造谣,我怎么造谣了?”

    “你在朋友圈发布视频,造谣昨天跳楼女生。”

    “我……我删掉了啊,我那时候是听别人说的,就随便发了一条,再说了,那女的最后不也没跳楼吗?”

    听着狡辩,平安署的一位署员忍不住笑了,冷声道:“还好人家没跳楼,不然你就不是诽谤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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