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还是喜欢他的。

    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还是喜欢他的。 (第3/3页)

他从小就惦记朝朝。”大长公主带着一抹坏笑。

    在她眼里,崔暮胆子也太肥了。

    要是她没猜错的话,朝朝第一次见到崔暮的时候,才多大啊!

    她是知道朝朝的身体里装着成年的灵魂,可是崔暮不知道啊!

    “啊?”向若不解。

    从小就惦记是什么意思?

    “娶媳妇嘛,哪里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受点困难,才知道珍惜呢。”大长公主感慨地摇摇头。

    向若:……哦。

    次日。

    秦政便将崔暮召见到了御书房。

    “见过皇上。”崔暮恭敬行礼。

    秦政从高台上走了下来,围着他转了两圈,仔仔细细地看着。

    崔暮站直了身子,任凭他打量。

    “什么时候有了喜欢朝朝这个想法的?”秦政停下步子,眯起眼。

    他就想听听这小子怎么说。

    若是想靠着朝朝的名声去做什么事,他定然是不许的。

    崔暮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决定说实话。

    “回皇上,十年前。”

    “……”

    “好啊你小子……”秦政伸出手指头,不客气地点点他,最后对着崔暮的肩膀怼了怼。

    他一方面知道崔暮不是因为朝朝的名声而喜欢,这是高兴的点。

    可是另一方面,十年前……十年前!

    秦政自然是有印象的,那是皇后好起来的同一年,他还在七夕节的时候见过这个小子呢。

    那时候,他也不过十岁而已!

    “朕有个条件。”秦政咬牙切齿道,“你想娶朝朝,没问题,让朝朝自己来找朕,朕怎么知道朝朝是不是喜欢你?”

    看着崔暮脸上一慌,秦政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样子,朝朝还没有答应他嘛!

    “臣这就去找朝朝,皇上,臣告辞。”崔暮说完,急匆匆就走了。

    他刚走到门口,就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了那。

    秦朝朝迈步进来,看了他一眼,然后给父皇请安。

    “父皇,我想,我应该是喜欢崔大哥的。”

    喜欢就是喜欢,她向来不愿意藏着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