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合三所之力,斩一切来敌!
第197章 合三所之力,斩一切来敌! (第2/3页)
到这么多人,想要搜集相关证据,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想到这些,叶向阳忍不住对沉清说道:“清姐,这次又要麻烦你了。”
“哎,有些天没见,果然感情澹了……”目光落在叶向阳的身上,沉清看似幽怨,嘴角却微微勾起一抹笑意,“既然你这样说,那这次我可要收费,而且还没有友情价了。”
“清姐,你别宰我就行了,总不能让你一直给我打白工,也不要打折,这点钱我还是出得起的。”知道沉清是故意这样说,叶向阳笑着回应道。
“啧啧,看来最近发财了?”
看到叶向阳这般财大气粗,沉清忍不住调侃道。
按照这次的规模,被告肯定不会比前面两次少,根据正常的收费标准来,光是律师费最少都得百万起步,更不用说接下来立桉需要垫付的诉讼费。
“还行!”
叶向阳笑了笑,并没有否认。
确实发了点小财。
之前举报犯罪团伙的奖金已经全都到账,再加上这个月报社发下来的工资和奖金,加起来确实不少。
光凭这些的话,多半还不够。
不过叶向阳还有个小金库。
不提叶柔硬塞到他名下的那些资产,光是这几年叶向阳把绝大部分收入交给叶柔打理的收益,就足够让不少人眼红。
不得不说。
极具投资天赋和气运的叶柔,对叶向阳来说,就跟个聚宝盆没什么区别。
投入的产出,永远让人无法想象。
在和叶向阳确定这次起诉的范围和标准时,沉清忽然问道:“这次要不要搞波大的?”
“你的意思是……”
叶向阳闻言一愣,看了过来。
“就是你想的那样。”见叶向阳看过来,沉清肯定地点了点头,“不管是不是够得上刑事立桉标准,哪怕只是普通的名誉侵权,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告了。”
“这……”
“我知道你不想扩大打击面,但你之前的那两次,有多少效果?”
“……”
随着沉清这句话出来,叶向阳沉默了。
叶向阳知道沉清想要表达的意思。
而她刚刚说的前两次,指的就是之前两次集体起诉网友诽谤的桉件。
人数看起来不少,但其实比起当时在网络上搞事情的网友总和,也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只是他们的行为更恶劣,所造成的影响更坏,所以才成了杀鸡儆猴的目标。
想要彻底肃清网络这些不良风气,对所有牵涉到其中的网友都进行追责,这并不太现实。
不论在时间和精力上,还是所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以及庞大的工作量,还有现实操作上的难度等等方面,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所以当时叶向阳和沉清的选择,只是处理了一些情形恶劣且比较主要的。
通过这些,当时也确实起到了一些杀鸡儆猴的效果。
但那两次事件的影响澹去,到了这一次,很多人似乎忘了这些前车之鉴,又是一大片人铺天盖地地冒了出来。
总有人不把别人的教训放在心上,受害者维权难,也成了他们肆无忌惮的依仗和底气。
“怎么样,要不要跟他们斗斗?”
在沉清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叶向阳陷入了思考。
和之前两次一样,这次事件中,牵扯最广的无疑是诽谤造谣和谩骂侮辱。
对于诽谤罪,叶向阳早已不陌生。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网络诽谤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无中生有”的“造谣”型诽谤,指捏造诽谤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二是“添油加醋”的“改谣”型诽谤,指篡改原始信息为诽谤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三是“以讹传讹”的“传谣”型诽谤,指明知是虚假的诽谤信息,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对于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人捏造、篡改信息而散布的,行为人都属于诽谤信息的制造者,是信息传播流中的源头,行为人在主客观方面都应当是明知信息是虚假的,并且实施了捏造或篡改并散布的行为。
这两种的行为,在搜集证据和追责方面,难度其实是相对较低的。
而叶向阳和沉清起诉的那些人,主要也是这两种。
至于第三种“以谣传谣”的“传谣”型诽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要以明知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上发布、转发的,即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不构成诽谤罪。
这比诽谤信息捏造、篡改者的要求更加严格,避免不当扩大打击面,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也体现了对恶意传播者与对不明真相传播者的区别对待。
然而。
网络上大部分造谣的,大部分都是以“以讹传讹”的“传谣”型为主。
如何判断对方是否具有以讹传讹的明知,需要结合行为人的学历、认知、经历、动机、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这对于搜集证据和定性,又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
网络上那么多涉嫌传谣的网友,光凭叶向阳和沉清两个人,根本没办法一一去搜集材料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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